紐約身心障礙者驕傲大遊行的歷史與意義

紐約身心障礙者驕傲大遊行(NYC Disability Pride Parade)是一場慶祝活動,同時也是美國身心障礙權利運動的重要延續。這場遊行所強調的「Disability Pride」,並不是要求每個人都必須以自己的障礙為榮,而是主張身心障礙者不需要因為自身的差異感到羞愧,也不應被社會排除。從爭取公共交通、教育、就業與公共空間的平等使用權,到今日強調身心障礙者的自主、尊嚴與社會參與,Disability Pride 運動反映了身心障礙者從被動接受照顧,走向主動爭取權利的歷史。

2026 年的紐約遊行以「Together We Build」(攜手共創未來)為主題,並特別紀念美國歷史性的第 504 條靜坐抗爭,將當年的權利倡議與今日的無障礙及社會共融議題連結起來。

一幅展示紐約市殘障自豪遊行歷程的插圖,從1970年代抗爭到2026年的活動計劃,強調平權與包容,並展示不同能力人士團結的圖景。

一、運動的起源:從爭取平等權利到公開展現身心障礙者身分

1970年代:身心障礙權利運動逐漸形成

美國的身心障礙權利運動在 1970 年代逐漸發展成具有組織性的公民權利運動。當時,許多身心障礙者面臨公共建築無法進入、教育機會受限,以及公共服務缺乏合理調整等問題。1973 年,美國通過《復健法》(Rehabilitation Act),其中第 504 條禁止接受聯邦財政補助的計畫或活動,僅因身心障礙而歧視符合資格的身心障礙者。然而,相關執行規則遲遲未正式簽署,促使身心障礙者發起抗爭,要求政府落實法律保障。

1990年:美國《身心障礙者法案》與 Disability Pride 的發展

1990 年 7 月 26 日,美國總統老布希簽署《美國身心障礙者法案》(Americans with Disabilities Act,簡稱 ADA)。這項法律將反歧視保障擴展至就業、公共服務、交通及公共場所等重要生活領域。同年,波士頓舉辦了第一屆 Disability Pride Day,讓身心障礙者透過公開集會與慶祝活動,展現自身的身分認同、社群文化與權利訴求。這也是 Disability Pride 運動的重要轉變:身心障礙者不再只是等待社會提供協助,而是透過自己的聲音,要求平等參與公共生活的權利。

二、紐約身心障礙者自豪遊行的發展歷程

  1. 1990年代紐約早期身心障礙權利遊行紐約在 1990 年代已有身心障礙者走上街頭的活動,例如 1992 年開始舉辦的 Disability Independence Day March。因此,2015 年的遊行雖然被官方稱為紐約首屆 Disability Pride Parade,但並不是紐約第一次出現身心障礙權利遊行。
  2. 2015年第一屆紐約 Disability Pride Parade為紀念 ADA 通過 25 週年,紐約市於 2015 年 7 月舉辦第一屆正式以 Disability Pride Parade 命名的遊行。同年,紐約市也首次正式將 7 月訂為身心障礙者驕傲月,讓身心障礙者的文化、歷史與權利成為全市共同關注的議題。
  3. 2016-2024年從紀念活動逐漸發展為城市年度盛事遊行逐漸成為身心障礙者、家庭、倡議團體及社會大眾共同參與的公共活動。活動形式結合遊行、藝術表演、社群交流與權利倡議,讓身心障礙者的能見度不再只侷限於政策討論或福利服務領域。紐約市政府歷年活動紀錄也收錄了 2016、2017 及 2024 年的遊行資訊。
  4. 2025年首屆遊行十週年2025 年的遊行以「Love Unites: We’re All In This Together」(愛讓我們團結:我們同在一起)為主題。活動除了紀念首屆遊行十週年,也透過不同年代的主題街區,呈現身心障礙者的歷史、文化與社會參與。遊行最初在 7 月舉行,後來改於每年 10 月舉辦,與美國全國身心障礙者就業意識月相呼應。
  5. 2026年Together We Build:攜手共創未來2026 年遊行訂於 10 月 18 日舉行,主題回顧 1977 年第 504 條靜坐抗爭,迎接該事件於 2027 年 4 月屆滿 50 週年。主辦單位將遊行路線規劃為八個主題街區,透過歷史、社群、藝術及公共參與等面向,呈現身心障礙者共同建立的成果,以及仍需持續推動的改變。

三、2026 年為什麼特別紀念「第 504 條靜坐抗爭」?

1977 年 4 月 5 日,美國各地身心障礙者展開抗議,要求聯邦政府正式簽署《復健法》第 504 條的執行規則。其中,舊金山的抗議者進入聯邦衛生、教育及福利部辦公室,展開持續 26 天的靜坐抗爭。參與者包括輪椅使用者、聽覺障礙者、視覺障礙者及其他不同障礙類別的人士。抗爭期間,他們共同組織餐食、個人照護、醫療支援及對外溝通,也獲得其他民權團體的協助。這場行動的重要領導者之一,就是美國知名身心障礙權利倡議者 Judy Heumann(茱蒂・休曼)。最終,聯邦政府於 1977 年 4 月 28 日簽署相關執行規則,成為美國身心障礙權利發展的重要里程碑。

這段歷史提醒我們:法律文字的存在,並不代表身心障礙者就能立即享有實質平等。從法律承諾走向實際執行,往往仍需要當事人持續參與、監督與倡議。

四、這場遊行背後,還有一段來自家庭的故事

紐約 Disability Pride Parade 的發起人之一,是爵士音樂家 Mike LeDonne。由於女兒是一位身心障礙者,他開始思考如何讓身心障礙者在城市中擁有更多能見度,並成立非營利組織 Disability Pride NYC。2015 年,他透過爵士音樂募款活動,邀請音樂家共同支持首屆遊行的籌備。紐約市政府也將遊行納入 ADA 25 週年紀念活動,讓民間倡議與公共部門合作,成為推動城市改變的力量。

這也是我認為台灣可以從這項活動思考的方向:身心障礙者不應只在特定節日受到關注,而應在每天的生活中,都能平等使用交通、進入公共場所、參與活動,並自由決定自己的生活。

主要參考資料

紐約 Disability Pride Parade 官方網站
Disability Pride NYC 官方網站 
美國國家公園管理局:第 504 條抗爭歷史
504 Protest: Disability, Community, and Civil Rights 
美國史密森尼國家歷史博物館

水池專用輪椅捐贈:促進身心障礙者游泳平等

為推動身心障礙者及行動不便者平等參與游泳及水域休閒活動,財團法人鄭豐喜文化教育基金會串連社會資源,由九典聯合建築師事務所郭英釗建築師贊助新台幣55萬元,購置國內首批澳洲進口的5台水池專用輪椅,捐贈予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捐贈記者會於九月四日(五)上午十點,假臺北市文山運動中心舉行,現場除進行捐贈啟動儀式,也實際示範進入泳池,讓社會大眾看見「親水無礙」如何從理念走向實際生活。

  長期以來,國內游泳池的無障礙環境多著重於建築物入口、廁所、坡道等硬體規範,但身心障礙者真正進入泳池後,從更衣、淋浴、移動到進入水池,仍存在許多未被解決的障礙。

例如,肢體障礙者下水前需要脫下支架或原有輔具,可能因此失去原本的行走及移動能力;一般場所提供的備用輪椅多是提供臨時受傷者使用,並不適合直接進入淋浴空間或接觸泳池水。即使部分泳池已設有入水斜坡,如果沒有可以直接推入水中的專用輪椅,使用者最後仍可能只能坐在池邊,再以移位、甚至爬行方式進入水池。

目前部分場館雖設有泳池升降椅,但對於軀幹控制能力不足、無法穩定坐在一般座椅上的使用者,也不一定適用。因此,真正的泳池無障礙,不只是「有沒有一條坡道」或「符不符合建築法規」,而是必須從使用者進入場館後的完整行為與服務流程重新思考。

此次捐贈的水池專用輪椅,可讓使用者在泳池場域內自主推行,也可由陪同者協助推行,往返無障礙廁所、淋浴空間及池畔;若場館設有入水斜坡,更可以直接推行進入水池,大幅降低移位過程中的困難與風險,也增加使用者參與水域活動的自主性與尊嚴。

行無礙協會(2025)去年開始持續關注並倡議泳池及水域環境中的實際障礙,更遠赴澳洲雪梨參訪無障礙泳池的設置與服務學習,並獲得鄭豐喜文化教育基金會認同,並進一步串連九典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投入資源,促成此次國內首批水池專用輪椅的引進。5台水池專用輪椅受贈後,行無礙協會將提供國內北、中、南推動無障礙水域活動的NGO及相關單位無償借用,希望讓設備不只停留在單一場館,而能實際投入更多水域活動與體驗。

鄭豐喜基金會及行無礙協會透過這場捐贈記者會也呼籲政府更重視目前推動適應運動的可及性,未來國內游泳池及水域場館應逐步普及水池專用輪椅等相關輔具,並進一步檢視從更衣、淋浴、無障礙廁所到入水動線的完整設計;依使用者需求,也應納入移位設備、照護床等設備。同時,場館管理者、第一線服務人員及救生員對不同障礙者需求的理解,以及水池輔具操作與支持服務的教育訓練,都應成為無障礙水域環境的一部分。 讓身心障礙者能夠「到得了、換得了、洗得到、進得了水,也能安全回來」,才是真正落實平等參與水域活動的開始。

運動場所拒絕身障者進入!立委張雅琳與身障團體要求改革

立委張雅琳近日接獲陳情,汐止網球場以「怕破壞場地」為由拒絕身障者入場,類似排除遍及全台,包括羽球場擔心輪椅壓損地板拒租、身障者因電動輪椅被禁止入棒球場而被迫爬行入場。立委張雅琳與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者休閒運動推廣協會、台 灣障礙青年協會、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於今日(11/18)共同召開記者會,嚴正譴責此類歧視,強調已嚴重侵害身障者人權,凸顯國內場館無障礙設施與管理文化落後,要求運動部適應運動司因立即協同地方補齊制度缺口。

立委張雅琳指出運動部喊全民運動,但身心障礙者想運動,「卻進不去場館」。場館常以「怕壓損場地」、「怕破壞設施」為由拒絕使用,反映政策前進速度遠遠落後於現場管理文化。她強調,公共運動場域的目的從來不是避免耗損,既然運動部成立「適應運動司」,就應讓身障者參與場館規劃與討論,確保設施與規範兼具安全與平權,真正落實《國民體育法》與《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的精神。



今天,張雅琳與身障團體共同提出四大政策訴求:

  1. 全面盤點各縣市運動場館無障礙現況,提升資訊透明度與準確性。
  2. 建立場館共融設計標準,強化淋浴間、球類場地等重點無障礙設備。
  3. 強化管理與場館人員的身障平權教育與訓練制度化。
  4. 政府應邀請身障團體參與場館規劃、審查與監督,納入使用者觀點。

    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總幹事許朝富指出,汐止網球場事件並非偶發,過往也曾發生汐止田徑場拒絕輪椅及導盲犬進場的情形。區公所此次仍回應「不建議輪椅進入」,顯示刻板印象根深蒂固。他批評,身障者從休閒運動才能培養未來選手,卻在最基本的入場權遭剝奪。他呼籲政府全面盤點場館設施、落實管理教育並成立「身障運動平權委員會」,以制度化方式排除歧視。

    中華民國身心障礙者休閒運動推廣協會營運長呂嘉儀表示,她身為輪椅網球國家代表隊退役選手,30年前所發生的歧視如今仍在重演,令人遺憾。她強調,國際帕運場地都允許輪椅進入,台灣更沒有理由限制;關鍵是社會對身障者的認識不足。她呼籲從校園到社會全面推動身障友善教育,確保所有人都能有尊嚴地參與運動。

    台灣障礙青年協會常務理事劉家承 也以自身地板滾球選手的經驗表示,他指出政府雖有出版「運動場館設施與人員服務指引 」,但紙本指引無法改變第一線人員的誤解。他建議政府成立「身障運動場地輔導媒合專案」,並加強場館教育、改善交通無障礙,讓障礙青年能真正參與運動。

    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副秘書長劉于濟指出,這次的事件已違反《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中「平等不歧視、無障礙、社區共融、休閒與體育平等權」等核心原則,並且也反映出台灣場館在設計、管理與政策溝通上欠缺與身障者的專業諮詢。他表示,社會往往用扁平化想像看待身障者,只看到「風險」,卻看不到身障者同樣擁有運動與觀賞賽事的權利。若未來持續發生,只會迫使身障者被動退縮在家,影響身障者的社會參與。

資料來源:立委張雅琳國會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