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週去新北藝文中心演藝廳看《也許是美好結局》(Maybe Happy Ending)。
輪椅席的區域是全淨空,但陪同者席卻安排不是在旁邊,也不是同排的座位區。
劇真的很好看,非常的推!整場戲要滿出來的情緒,我們卻只能隔著一段距離對望。
好看到我好幾次想轉頭跟身邊的人說「你看到了嗎」?
但我做不到,連牽手、遞張面紙、小聲說一句「這段好感動」都做不到。
因為「身邊的人」不在我身邊。
我一直在想一件事,如果連「坐在心愛的人旁邊看一場戲」都是奢求,那身障者還有什麼機會,在哪裡與人增進感情談、戀愛?
所以我認真問:
這種「被安排分開」害的少了一整晚跟他人並肩感動的機會,算不算一種損失?可以申請賠償嗎?
(認真的部分是:我沒有真的要告誰。但我真心希望,未來所有場館在規劃輪椅席時,能順便設想一下,旁邊應該留一個位置給陪同席,很難嗎?)
如果你也遇過類似的狀況,底下留言告訴我;如果你認識場館規劃相關的人,也歡迎分享,把這篇轉給他們看看,大家週末愉快。
@新北藝文中心 如果看到這篇,想請問未來展演輪椅席的規劃,有沒有可能留一個陪同席在旁邊?不是興師問罪,是真心覺得這對輪椅朋友來說,是很重要的一件事。
文/ Sunboy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