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解行動輔具的重要性:身障兒少的無障礙需求

身障兒少使用特製推車、擺位椅外出,不該因為名稱或看起來不像「輪椅」,就被拒絕使用無障礙席位。

昨天行無礙也受邀出席了立法院 林月琴委員召集的「 身心障礙兒少及無障礙席位制度檢討協調會」。出席的秘書長身為障礙者,也具備輔具背景,並長期擔任中央與地方單位的無障礙委員,我們很直接地說:特製推車、擺位椅和輪椅一樣,都是支持身障者(兒少)外出的行動輔具。

身障兒童在不同階段,身體狀況需要更穩定的支撐。有些孩子需要頭頸支撐,有些需要軀幹固定,有些需要特定角度的擺位,才能安全地坐著、呼吸、吞嚥、看表演、搭車或看一場球賽。對他們來說,特製推車,擺位椅是可以協助安全出門的基礎輔具。

問題是,現場第一線人員誤解,常常只看名稱。
「這不是輪椅。」
「輪椅席只能給輪椅。」
「這個不能進去。」
一句話,就把孩子和家長擋在門口。

家長最累的不是只被拒絕一次,而是每到一個場館、每搭一次車、每買一張票,都要重新解釋:這不是普通推車,這是孩子的行動輔具;不是想占位置,而是沒有這個位置,就無法搭乘或安全參與。
只認「輪椅」兩個字,卻看不見身障兒少真實使用的輔具型態,如同委員提到,就是制度自己製造障礙。無障礙席位的目的,不是保護某一種器材名稱,而是確保需要空間、通道與安全停放位置的人,能夠平等無礙使用公共服務。

更重要的是,這不只是交通問題,也不是單一場館問題。它牽涉到生活中看球賽、看表演、搭火車、搭捷運、搭客運、進入校外活動、參與觀光旅遊。第一線人員可能誤解,並會用最保守的方式拒絕,最後由家長和孩子承受。

接續問題是:衛福部、交通部、文化部、教育部與運動部是否體認到 #無障礙專法 設立的重要性?以及如何共同建立行動輔具的明確認定通則,並要求交通與場館第一線人員落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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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來源:林月琴委員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