挑戰不專業,羞辱衙門人

由 阿里 在 三, 06/03/2015 – 16:11 發表

挑戰不專業,羞辱衙門人

——論離島、河岸運輸碼頭區無障礙設施設備之殘缺不全

最近工作有些忙碌,三、四月與同仁勘查觀光景點路線走訪了金門、澎湖、蘭嶼等地。話說澎湖群島之離島遊客運輸讓我膽戰心驚,思緒翻騰而上!既來之,趁便出海到七美、望安兩島嶼,租賃機車繞一回觀光景點去瞧一瞧有何變化。

最近一次與文向基金會好友等一行人為生命教育活動走訪了鳥嶼島。

臺灣人口老化政府做什麼?有一部分人集中關注於「長期照護保險法」的立法,有一部分人卻永遠的無感基層建設中的無障礙環境設施在城鄉、離島上是如何的天差地別對待?

說臺灣離島、海岸船舶運輸,以往大家常提及的點是新北市淡水與八里的渡輪環境,還有高雄的旗津與鼓山間渡輪情事,好像鮮少有人來說說臺灣離島的澎湖群島(大小島嶼47座),大小金門島嶼,馬祖南北竿島嶼,蘭嶼、綠島到臺東富岡等碼頭區硬體設施建設到底是如何?又,這些地方性的碼頭區設計,是浮動碼頭?還是非浮動碼頭?這建設有多少人知或在乎的?

浮動碼頭區域好處為平台可隨著潮汐漲退潮變化而上下升降,亦方便架設斜坡道(淨寬至少200公分以上)讓乘客與各方管理人士進出上下及運送物資、行李等作業活動。但是,要特別注意斜坡道出入口處會因海洋潮汐漲退而造成坡度的大小陡坡狀況,要改善這些落差則設計拉長或多折式(有轉彎平台)方式。

非浮動碼頭區缺點為呈現出運輸工具與碼頭區的船舶停靠處有落差、搖晃掉落河面空間的可能性與上下船的階級障礙,綜觀台面上長滿青苔有滑溜之威脅,並且常見階級寬度(小於130公分以上)很狹窄!階層又高(逾18公分以上)!級深不足(逾26公分以上)!這般簡直是隨便做個有得用就好的便宜行事設計模式,請問有無碼頭區硬體設施設備設計標準/規範? (註:按建築設計技術規則室內樓梯階層高18公分以下,級深26公分以上;戶外為階層高15公分以下,級深28公分以上)

看圖說故事,挑戰不專業,羞辱衙門人。

左圖為港邊碼頭樓梯區,右邊為走去船上的浮動木棧道。下方圖片則為浮動的木棧道靠在梯樓旁。

全國各地之碼頭區應有安全的環境設施設計與輔具服務備用,政府單位絕對責無旁貸並充分提供資源,以保障人民身家財產安全,及公平對待每一個使用者(含非當地人)。

想一想,離島,島與島,居民出外、回家、旅遊、遊客等需要搭船舶的人,若是環境設施有障礙,對於行動不便者,或是高齡者,病人,移動活動力受限者當怎麼辦?用揹的,用扛的,用抬的,用抱的,這些風險都很大,倘若一個踉蹌重心不穩,有可能生死未卜?命在旦夕?

試問政府機關對於人民可以選擇性差別待遇?這些人民活該如此受苦、受罪?尚請交通部海運掌權者好好的想一想如何作為,身心障礙團體及從業服務人員也想一想能做什麼事?

高齡人口無法等!下一站,無障礙設施設備及服務不能少,這是基本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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