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書館障礙不少——從雙北市圖書館分館說書香角落的障礙

由 阿里 在 二, 12/08/2015 – 10:29 發表

2015年度《行無礙協會》針對當今無人聞問的圖書館進行篩選勘查建築物無障礙部分,以及圖書館內之規劃空間,服務台,動線空間,報章、雜誌、閱覽室、自修室,圖書區/書庫/書架及書櫃/高低度/書架動線間距(如可容輪椅行動或迴旋)/書類目標示/電腦查詢書目機擺設/位置/高低度等,筆記型電腦區,身障者設備配置(如視障專用電腦、擴視機、放大機),飲水機,輪椅服務等等硬體可及性或不可及性進行觀察紀錄。

為何要去勘查圖書館?主要係以資訊平權的概念,首次推動勘檢公私立圖書館及其分館,並以台北市及新北市為目標範圍,提出勘查彙整報告,推動改善為念。

話說這些年來國內有不少障礙程度輕重不一的身障者如願去上大學就學圓夢,尤其是為數不少的輪椅族更不在話下。但是,他(她)們有機會到圖書館借閱書嗎?我試圖問了幾位好伙伴此事,幾乎是“無”的答案最多!

開宗明義楬櫫宣示,按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三十條 參與文化生活、娛樂、休閒和體育活動。

一、締約各國確認所有身心障礙者有權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參與文化生活,並應當採取一切適當措施,確保身心障礙者:

(一)可以獲得以無障礙形式所提供的文化材料。

(二)可以獲得以無障礙形式所提供的電視節目、電影、戲劇和其他文化活動。

(三)可以進出文化表演或文化服務場所,例如劇院、博物館、電影院、圖書館、旅遊服務處所,並盡可能地可以進出在本國文化中具有重要意義的紀念碑和場所。

二、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措施,使身心障礙者能夠有機會不僅為其自身利益,同時為回饋社會來發展與利用自身的創造力、藝術與智慧潛力。

三、締約各國應採取一切適當步驟,依照國際法,確保保護知識產權的法律不會不合理地或歧視性地阻礙身心障礙者獲得文化材料。

四、身心障礙者具有的文化和語言特性,包括手語和聾人文化,有權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得到承認和支援。

五、為了讓身心障礙者能夠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參加娛樂、休閒和體育活動,締約各國應採取適當措施,以便:

(一)鼓勵和促進身心障礙者盡可能充分地參加各級主流體育活動。

(二)確保身心障礙者有機會組織、發展和參加身心障礙者體育娛樂活動,並為此鼓勵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提供適當指導、訓練和資源。

(三)確保身心障礙者可以使用體育、娛樂和旅遊場所。

(四)確保身心障礙兒童有平等的機會參加玩耍、娛樂以及休閒和體育活動,包括在教育體制中參加這類活動。

(五)確保身心障礙者可享用娛樂、旅遊、休閒和體育活動等組織所提供的服務訊息。

無障礙設計設施設備為先,通用設計融合共用為止境。臺灣要迎頭趕上國際腳步,做好無障礙環境設施設備設計,尤其是高齡社會世代更不容忽略去除障礙,加上人類生理現象勢必老殘相伴情勢,這是無可迴避的現在以及未來。

再按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第二條 定義 為本公約的目的:第五項「合理便利」是指在根據具體情況,在不造成過度負擔的情況下,按需要進行必要的適當修改和調整,以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享有或行使所有人權和基本自由。

第六項「通用設計」和「包容性設計」是指盡可能讓所有人可以使用,無需作出調整或特別設計的產品、環境、方案和服務設計。「通用設計」和「包容性設計」不排除在某些身心障礙者需要輔助之處提供輔助用具。

第九條 無障礙

一、為使身心障礙者有能力獨立生活和充分參與生活的各個方面,締約各國應當採取適當措施,確保身心障礙者在與其他人平等的基礎上,無障礙地進出物質環境,使用交通工具,利用資訊和通信,包括資訊和通信技術和系統,以及享用在城市和農村地區向大眾開放或提供的其他設施和服務。這些措施應當包括查明和消除實現無障礙面臨的阻礙和障礙,並除了特殊事件外,應當適用於:

(一)建築、道路、交通和其他室內外設施,包括學校、住房、醫療設施和工作場所。

(二)資訊、通信和其他服務,包括電子服務和緊急服務。

二、締約各國還應當採取適當措施,以便:

(一)制定和公佈無障礙使用向大眾開放或提供的設施和服務的最低標準和通則,並監測其實施情況。

(二)確保向大眾開放或提供設施和服務的私人單位,從所有方面考慮為身心障礙者創造無障礙環境。

(三)就身心障礙者面臨的無障礙問題向各有關方面提供培訓。

(四)在向大眾開放的建築和設施提供盲文標誌以及易讀和易懂的標誌。

(五)提供其他形式的現場協助和工具,包括提供嚮導、朗讀員和專業手語翻譯,以便於身心障礙者在公共開放的建築和設施中使用。

(六)促進向身心障礙者提供其他適當形式的協助和支助,以確保身心障礙者獲得資訊。

(七)讓身心障礙者有機會使用新的資訊和通信技術和系統,包括網際網路。

(八)促進在早期設計、發展、生產和推行無障礙的資訊和通信技術和系統,以便能以最低成本使用這些技術和系統。

書中自有新知識,書中自有好智慧。到文化場所增廣見聞是人生平常事,再說學海無涯如海綿般汲取知識非難事,可以進出文化表演或文化服務場所,例如劇院、博物館、電影院、圖書館、旅遊服務處所,並盡可能地可以進出在本國文化中具有重要意義的紀念碑和場所。這是何等幸福的大事!這些一般人唾手可得的小事,對輪椅族而言會是困獸之鬥的大事。

勘查行動前:有關勘檢台北市及新北市公、私立圖書館及其分館,首先經由網頁搜尋查得資料為臺北市公、私立圖書館-79個,新北市公、私立圖書館-117個,合計196個,確認知悉這數量可說不少,若要逐一分館實地的看完每一個場館確實不容易,故而與主管同仁研議後修正改以「圖書館無障礙環境自主檢查表」方式進行第一波。

2015年3月27日正式函文給各級單位「主旨:懇請 貴圖書館、分館等協助查核填寫圖書館無障礙環境自主檢查表(附件),並且於一個月內完成及惠予寄回統計分析後供相關主管機關參酌改善事宜……。」哈哈哈!想的美,迄5/26合計收到5份回復自主檢查表表單。如后;佛*教育基金會附設圖書館,財團法人新北市樹林健*協會圖書館、新北市立圖書館三*分館、新北市立圖書館三*分館、國立臺灣圖書館。但是,選填小項目不齊全完整,只有供參及感謝填寫人了。

準備行動前:眼看時間及要忙碌的主事不少,豈能坐以待斃!再次函文台北市及新北市公、私立圖書館及其分館提請協助辦理自主檢查表,並請協同勘查等事宜。但是,仍然無積極回應。又極少數圖書館做出回應,只好調整行動策略,再次修正自行篩選標的作業,以行政區分館進行,安排擇日並以讀者私訪方式實地走一回,臺北市以行政區(信義區無)為主及2家私立為輔(計15家),新北市以市區內圈之行政區為主及3家私立為輔(計18家),總合33家。

勘查後發現問題紀錄照片整理部分(如部分分館未當下拍照無資料):臺北市分館障礙項目部分以電梯設施設備24張(37%)為多,無障礙廁所22張(34%)次之,藏書架、動線空間10張(16%)再次之,樓梯及服務5張(8%),引導標誌、停車場3張(5%),合計64張。新北市分館障礙項目部分以無障礙廁所33張(39%)為多,電梯設施設備28張(33%)次之,藏書架、動線空間15張(18%)再次之,樓梯及服務5張(6%),引導標誌、停車場3張(4%),合計84張。

左上圖為電梯入口,電梯左右兩側分別為上下樓的樓梯。右上圖為無障礙廁所內部,有馬桶、洗手臺。左下圖為圖書館內側書架及藏書,右下圖為圖書館建物外面入口,有植栽跟樓梯。
左上圖為一整排的電腦座位,右上圖為馬啼型的電腦座位。左下圖為圖書館裏閱讀書桌椅,右下圖為圖書館內部兒童閱讀書,有較低矮的圖書館跟椅子。

延伸倡議議題:

另外倡議議題於圖書館公共政策上進行無障礙環境之研究案建言,並且就公共設施及環境不友善部分提出意見如下;

(1)201510/20出席圖書館身心障礙讀者服務指引焦點座談會(新北市中和區中安街85號/國家圖書館);

(2)除了建築物應符合內政部《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之外,重大發現館內之軟體、硬體、人員服務不足之外;

(3)建議訂定圖書館藏書書架/櫃/查詢機/標示/器具等之高低度、動線、相關附屬設備設計規範/通則;

(4)全區平面圖及設施標示(注意解說牌高低度、斜角度、前方平面空間以適宜輪椅族);

(5)無障礙車位應設於最接近圖書館入口處(如館方無自有停車位應向停管單位申請路邊無障礙停車位做為替代改善計畫);以及

(6)提供相關資料予研究單位供參考補充國際人權公約之完整性,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

完成本案的年度執行作業與成果總報告,當然要把他行文出去給政府主管機關知悉以及改善障礙之建議與興革之方向,這是一定要的,否則他們怎會了解舊思維的專業,怎能抵擋電腦時代的知識無國界之方便性與穿透力。還有各分館之藏書是否要專業精緻化發展,如鶯歌分館是否發展為蒐羅國際陶瓷燒窯業之藏書為主流趨勢?館與館間之書籍透過物流流通化服務模式等等開展服務,尤其是對於行動不便者或高齡者之服務更應與使用者對話以了解環境需求。

圖書館為知識典藏機構,素以維護知的權利、滿足資訊需求、推動終身教育為職志,對於各類讀者之維護,《圖書館權利宣言》(The library bill of right)載明:「個人利用圖書館權利,不得因其出身、年齡、背景或觀念,而遭到摒棄或剝奪」。臺灣《圖書館法》第七條:「圖書館應提供其服務對象獲取公平、自由、適時及便利之圖書資訊權益」。

2015年2月4日修正公布之《圖書館法》第9條第1項,圖書館辦理圖書資訊之採訪、編目、典藏、閱覽、參考諮詢、資訊檢索、文獻傳遞、推廣輔導、館際合作、特殊讀者(視覺、聽覺、學習及其他閱讀困難障礙者等)服務、出版品編印與交換、圖書資訊網路與資料庫之建立、維護及研究發展等業務。

前項特殊讀者服務,其圖書資訊特殊版本之徵集、轉製、提供與技術規範及其他應遵行事項之辦法,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

圖書館應寬列經費辦理第一項業務。

沒有無障礙資訊,我們無法自己做決定:從英國智能障礙者易讀服務(Easy Read Service)談起

由 HumidryKuo 在 週五, 12/25/2015 – 00:00 發表

特別感謝:炸魚薯條與憨吉 – 敘蠹光陰/作者郭小跩 授權轉載在行無礙生活網

沒有無障礙資訊,我們無法自已做決定

對我而言,一個肢體障礙者,我所認知的無障礙環境往往是硬體設施,較少關注身障者在資訊獲取上所面臨的困難。來里茲念書這幾年,有機會到當地一個智能障礙者倡權組織 CHANGE 擔任志工,這個組織花了整整二十年的時間推動無障礙資訊(accessible information),特別針對智能障礙者提供易讀服務(easy read service)。簡單來說,易讀服務就是把複雜難懂的資訊轉譯成簡易版本提供給智障礙者閱讀。受益者不只是智能障礙者,對我這個非以英文為母語的外國人,易讀文件也讓我較容易理解訊息內容。或許我們會想,這很難嗎?不過就換句話說而已。直到自己親自參與易讀文件轉譯過程,才發現要把複雜的文字簡化,並不是一件簡單的事。需要先把複雜的概念先一一拆解,找尋簡單的文字來描述,而且不能偏離本意,這過程需要投注極大的心力與時間。易讀版本轉譯過程雖然耗時,卻有它存在的必要。因為當身障者無法如同一般人享有相同管道與機會取得資訊,他們將無法為自己做決定,無法享有平等的社會參與。想透過這篇文章分享這幾年在該組織參與易讀服務的經驗,或許可以帶來一些不一樣的思考。

資訊取得是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的第一步

在介紹易讀服務之前,先帶大家瞭解易讀服務在英國的發展脈絡。英國易讀服務發展與身心障礙者權利運動發展有密切關係。英國身心障礙權利運動萌芽於70年代,當時許多居住於大型機構的身心障礙者要求回歸社區生活,抨擊這些以醫療復健與社福專業主導的慈善組織漠視身障者需求,並以專業權威作為一種社會控制手段。到了70年代晚期,一些由身心障礙者自組的倡權團體陸續成立,要求拿回他們對生活主控權與決定權(Choice and Control),並強調身心障礙者與一般人一樣有權利在社區自立生活。這些團體提出身心障礙者自立生活的七大需求 ,其中第一項就資訊提供 (information)。當身心障礙者離開機構重回社區生活,首先最重要的就是資訊提供,如租屋資訊、交通資訊、輔具取得、社區支持服務資訊等等,讓他們可以獲得適當的支持。1995年英國通過身心障礙者反歧視法(Disability Discrimination Act 1995), 該法2010 年併入平等法 (Equality Act 2010),規定相關單位必須提供具可及性的服務給身障者,其中包括無障礙資訊。例如2015年英國公醫系統(NHS)頒布無障礙資訊準則(Accessible information Standard),要求公醫體系所屬的醫療院所以及社會服務單位都必須參照該準則提供無障礙資訊給服務使用者,預計於2016年7月達到資訊全面無障礙。

資訊障礙,排除智能障礙者的社會參與

從英國身心障礙權利發展脈絡可以看出無障礙資訊對於身障者的重要性,或許我們還無法想像易讀版本究竟多重要,試想你每天所瀏覽的網站與報紙都看不懂,國外旅遊發現博物館簡介沒有中文版,到醫院看病看不懂複雜的表格,無法自行填寫初診單,租房子看不懂契約內容,全是密密麻麻專有名詞與冗長字句。以最近台灣最熱門的2016總統大選為例,許多智能障礙者的政治參與權可能因為缺乏無障礙資訊的提供而遭到排除。以今年英國執政黨大選為例,每一個政黨的政見都提供易讀版本給心智障礙選民,清楚說明每一個政黨的主要政見。而去年蘇格蘭獨立公投,蘇格蘭政府也提供易讀版公投說明向智能障礙者說明蘇格蘭獨立後可能面臨的社會改變。在資訊爆炸的年代,我們可以透過新聞媒體,網路資訊或是官方文件取得與候選人相關資訊。但對於許多智能障礙者而言,這些訊息在閱讀上仍然困難重重。缺乏這些相關訊息,將直接影響了他們選舉的權利。我們可能會想何不請身邊的朋友或家人說明解釋?但這樣的想法反而造成智能障礙者不必要的依賴。假設能提供無障礙資訊,智能障礙者能夠自己完成這些被我們每天視為理所當然的“小事”,而不需他者協助。

什麼是易讀服務(easy read service)?

易讀服務是無障礙資訊的形式之一。無障礙資訊是指資訊提供的方式可以讓讀者充分理解訊息內容。不同群體需要不同的訊息提供方式,例如視障者需要點字說明,長者需要放大字體文件,而非英語使用者則需要母語版本說明等等。這裡所提到的易讀服務只是無障礙資訊中的一種形式,使用簡單的圖片或照片,配搭淺顯易懂的文字說明,讓智能障礙朋友可以理解資訊內容,例如與身障者相關的服務資訊、醫療相關文件、書籍雜誌、或研究報告等等(圖一)。英國目前已有多個智能障礙者組織提供易讀服務,有些單位會使用插畫,有些單位則使用照片,但其共通點都是透過圖文並列的方式來呈現。而易讀文件主要以清楚傳達訊息為主,排版需要次序性與規則性,過於花俏的設計可能造成智能障礙者閱讀上的干擾。大多數的易讀文件主要提供給具備基本文字閱讀能力的智能障礙者,這幾年已經開始出現以全圖方式呈現的易讀文件,提供給無法閱讀文字的智能障礙朋友,以滿足不同的需求。

圖左側為一個人右手指著左手上的紙,右側則有三則漫畫式圖說. 圖一:該圖片為易讀本文件範例之一,左頁為實例說明,右頁為案例呈現。易讀文件多為圖文並列,通常右欄為簡易文字說明,左欄則搭配符合文字意函的圖片,讓智能障礙者更容易理解訊息內容。資料來源:作者(該圖片涉及版權,請勿任意下載使用)

避免『稚化』智能障礙者,易讀文件不等同兒童繪本

另外需要釐清的部分,易讀文件不等同於兒童繪本,兩者的讀者群也不同。繪本多半以故事描繪為主,常以隱喻方式引導孩童思考,使用的語言和口吻也是針對兒童所設計。而易讀文件大多數的使用者則是智能障礙成人,已提供一般訊息為主。假設口吻上仍維持針對兒童的敘述方式,可能會被視為一種將智能障礙者『稚化』的歧視(infantilization)。舉例來說,我們很常看到報章雜誌使用『喜憨兒』或是『智能障礙孩子』來稱呼心智能障礙朋友,即便這些智能障礙者已經成年。而國內目前已經有單位以『智青』來稱呼智能障礙朋友,將他們視為一個成熟個體。另外,繪本在文字使用上有時會強調聲韻的排列與配搭,以加深兒童在閱讀過程中的印象,但易讀文件的文字使用則著重於資訊是否能夠清楚直接傳達。

關於易讀服務,我們怎麼做?

易讀服務主要有幾個程序,但實際操作上仍有許多繁覆的細節,由於本人並非全程參與,只能提供一些片段經驗,過程中仍有一些值得我們思考的部分。

1. 化繁為簡,文件轉譯

機構裡的易讀服務主要由Picture and Word Team 負責,團隊成員主要包括繪圖師以及由智能障礙者所組成的志工群。我們常接到官方單位、社福組織或是學術單位委託的文件,這些單位想把研究報告或是官方文件轉譯成易讀版本。當工作人員開案後,就必須先把原有文件先摘要出來。而由於圖表具備較高的閱讀難度,工作人員需要把複雜的圖表統計轉為文字說明。而一些需要解釋的專有名詞,若解釋太過於冗長會導致內文太長,這些專有名詞會以附錄方式呈現,讓讀者可以自行查閱。

2. 插圖繪製與圖文配置

文件轉譯之後,繪圖師就依據每段文字的描述配上圖畫。由於該機構易讀服務已經發展二十年,累積了相當豐富的圖庫,多數圖片可以在圖庫中取得並且重複使用。當現有圖庫無法符合新的文字情境需求,或是面對未曾出現過的新議題,繪圖師必須產出新的圖案以配搭文字。值得注意的是,這些豐富的圖庫可以透過販賣給其他單位而成為機構收益來源之一。這些單位不一定要有自己的易讀服務團隊,而是利用購買的圖庫製作自己所需的易讀文件,提供給他們所服務智能障礙者。目前該組織的易讀服務訓練已經推廣到歐陸以及東南亞國家,意味著易讀服務的移植性與應用性相當高,可以針對當地的文化與社會背景進行調整與修正。

3. 由智能障礙者主導的『品管階段』

當工作人員完成易讀讀文件的初稿後,則需要進入最重要的『品管 』階段,也是我志供服務所參與的部分。這些所謂的『品管師』是由十幾位智能障礙志工組成,因為該組織堅信惟有從服務使用者的觀點出發,易讀服務才可以真正符合使用者的需要。第一個步驟是『去難字,去行話(no jargon, no hard words)』,我們一句一句檢查,若發現難懂的專有名詞或是單字,就必須並進行解釋或是直接換字。例如 “annual” (週年)這個字換成“every year”(每一年) 會較容易讓人理解。確認過文字部分之後,必須對照圖片與文字內容是否相符。而當繪圖師不知道如何呈現文字意境時,會詢問志工群的意見。例如我們曾經為了如何呈現『安全感』這個概念討論很久,因為每個人對於『安全感』的認知不同,有人建議以擁抱的畫面呈現一種關懷,但也有人建議用警察保護人民的畫面來表示安心。當不同選項被提出之後,將以大多數人的共識作決定。可以想像這樣討論過程非常耗時,但這樣的過程卻非常重要,因為智能障礙者的參與是易讀服務的核心,只有他們清楚知道什麼樣的資訊可以被理解,而不是由這些所謂的『專家』們來主導服務。

以『同儕支持模式』引導智能障礙者參與討論

該組織在易讀服務推動過程強調以同儕支持(peer support)模式為依據。同儕支持是英國自立生活運動的重要訴求之一,許多英國自立生活中心提供同儕支持服務,認為身障者最瞭解自己需求與處境,所分享的訊息與資訊往往具備相當高的實用性,並同時提供身障者之間情感支持。該機構將同儕支持的精神實踐在易讀服務的討論過程中,舉例來說,我們每次確認文字內容之前會先輪流的將文字念過一遍,有些志工沒有文字閱讀能力,我們並沒有直接跳過這位志工,而是請有閱讀能力的志工先念一句,然後這位志工就可以跟著複誦一次,他同樣可以參與團體討論過程。而一些口語表達有困難的志工,可以用簡單的手語或繪圖方式來溝通。即便這樣的討論花費許多時間,但對於該組織而言,讓每個心智能障礙者參與討論也是服務的一環。翻轉了長期以來以專業工作者主導的服務提供方式,他們將這些志工們視為服務諮詢者,營造出一種開放平等的溝通方式。

台灣本土易讀服務的想象與可能

在國外待久了,容易一種陷入“看看英國,想想台灣”的慣性。但必須要意識到是否過度擁抱西方經驗,在經驗移植過程中忽略本土脈絡而產生扭曲與斷裂。我所接觸的英國易讀服務目前已處於服務發展成熟階段,而我無法得知該組織在過去二十年服務發展過程的全貌。但以這幾年接觸易讀服務的片段經驗,確實讓我去想像台灣易讀服務發展的可能性。目前台灣已有單位開始關注易讀服務,中華民國智障者家長總會意識到易讀服務的重要性,並邀請智能障礙青年一起參與討論,製作智能障礙者自立生活易讀版手冊。很開心看到易讀服務在台灣開展,但相較於其他無障礙環境的訴求,易讀服務似乎還未引起關注。

關於台灣本土易讀服務發展的可能性,或許需要先理解智能障礙者在易讀服務的需求樣貌。智能障礙者服務單位去瞭解服務對象在資訊取得上的需求是什麼?什麼樣的資訊與他們最相關?而什麼樣得資料必須具備易讀版本?以我擔任志工服務的單位為例,每次志工會議的議程表、報告用的power point , 或是團體活動中所用的講義,只要是有智能障礙者參與的活動,都必須準備易讀文件(圖二)。除了服務提供之外,這些與身心障礙者權利相關的文件,都需要提供易讀版本。目前無論是WHO的身心障礙者處境與現況報告(World Report on Disability)或是聯合國身心障礙者權利公約(CRPD) 也都同步提易讀版本。而未來國內相關單位所頒佈與身心障礙者權益相關法規或福利服務,是否也都應該同步提供易讀版本。甚至包括以智能障礙者最為研究對象的研究,可以思考在研究設計過程是提供易讀版研究同意書、問卷以及易讀版的研究報告書,作為一種對於研究對象的反饋。

照片中的文件有二則漫畫。圖二:該圖片為易讀版的簡報,每一張投影片都以一個簡單的標題配搭圖片,透過解說,讓智能障礙者容易理解報告內容。(圖片來源:作者,該圖片涉及版權,請勿任意轉載使用)

易讀服務在技術層面性的需求,如何發展符合台灣本土文化脈絡的圖庫會是一大挑戰。以該組織的圖庫建構為例,由於英國的人口組成多元,包括中東移民,穆斯林教徒,不同障礙類別的身障者、LGBT群體等,因此我們所繪製的每一張圖都必須盡可能反映社會多元人口的組成。另外,中文轉譯過程也可能與英文語法有所差異,而這些技問題也只能透過實作過程才能不斷修正。另外,易讀服務需非常跨專業合作,團隊組成需要電腦繪圖、影像攝影專才以及智能障礙者一起參與。最重要的是,這些專業人員必須要跳脫傳統社福服務的思維,不再將身障者視為受助者,而是服務諮詢者。而或許未來台灣有更多由身心障礙者自己組成的組織,以他們自身經驗作為服務提供的優勢,透過與其他專業合作,發展出符合需求的易讀服務。這樣的想像或許流於空泛,畢竟我們沒有太多本土相關經驗作為依據,但也意味著台灣易讀服務仍有很大的發展空間與可能性。最核心的問題仍然在於社會如何認知『無障礙資訊』的重要性,資訊提供是身障者社會參與的前提,不應該因為環境阻礙而被剝奪身障者知的權利。

*更多易讀文件的製作細節與範例說明,可參考該組織網站所提供的免費資源

How to make information accessible

一分鐘搞懂無障礙廁所18個常見錯誤(上)

由 sunboy 在 週六, 01/09/2016 – 20:26 發表

一分鐘搞懂無障礙廁所18個常見錯誤,讓你學到賺到~!!

很多人現在都開始瞭解,若在初期規劃沒有設計好,或草率驗收,不論未設置無障礙,或作了「障礙」要再改善,經驗上告訴我們那可是要再花10到20倍的費用才能彌補!

無障礙廁所」在設計概念上的重要,從使用者找尋引導標示、進出、操作開關門、移位、沖水、洗手等等,幾乎主要的活動行為都在一間廁所內完成,可惜的是許多業者只看法規,不願熟悉行動不便使用者的特性下,還是持續不斷重覆製造障礙。

不論是建築師或使用者,即使報名二天的「建築物設置無障礙設施設備勘檢人員培訓講習」,沒有足夠的經驗累積與實戰教授,在工地現場還是無法看出施工錯誤的端倪。有鑑於此,行無礙將長年累積的經驗與勘檢的照片檔案作出分類與整理,也期望能技術傳承給更多社會大眾,也請大家協助分享給更多朋友一起來學習這篇:「一分鐘搞懂無障礙廁所18個常見錯誤

(1)平面圖的設置

無障礙設施的資訊應該和一般民眾所讀取的資訊並存,圖中這張5樓的平面圖是有設置無障礙廁所,但圖中並沒有任何標示,會常常讓行動不便朋友誤認為這裡沒有設置而放棄前往!

(2)垂直標示的重要

在主動線上,無障礙廁所標示若是平貼於門或牆上,就不容易被找到廁所的位置,故需要在加設垂直標示,這樣在行進中就很快看到

法規參考:503.2 標誌:無障礙廁所前牆壁或門上應設置如圖 902.1 之無障礙標誌,如主要走道與廁所開門方向平行,則應另設置垂直於牆面之無障礙標誌。

(3)門把的設置

有些舊有門採內凹 式的方式設置,但會造成不便使用,所以仍應設置門把

法規參考:504.2 門:廁所盥洗室空間應採用橫向拉門,出入口之淨寬不得小於 80 公分,且門把距門邊應保持 6 公分,靠牆之一側並應於距門把 3-5 公分處設置門擋,以防止夾手;門扇得設於牆之內外側。

(4)門鎖的設置

無障礙廁所目前己少見有再設置錯襄的喇叭鎖,但仍有許多像圖片般要用巧緻的動作才能轉開或鎖上

(5)室內迴轉150公分

無障礙廁所提供輪椅使用者進出使用,內部必定要提供150公分的迴轉空間;另外大家也要特別注意地板防滑的設置,有些標榜是防滑的材質,實際上在使用上仍然沒有防滑的效果

法規參考:504.1 淨空間:廁所盥洗室空間內應設置迴轉空間,其直徑不得小於 150 公分。

(6)馬桶兩側扶手不同高度

這真是非常見的錯誤,除了施工人員粗心地直接鑽孔鎖入造成不等高外,還有一個常發生就是L型扶手去對另一側上掀扶手下方的高度,其實只要想我們一般座椅的扶手一定是等高的就明白了,裝錯是真的不能容許!

(7)L型扶手的設置

馬桶扶手會設置兩側,其中一側靠牆的是L型扶手,這也是常見的錯誤,正確方式可參考這篇專文"無障礙廁所:一支扶手百種設罝",另外一個問題是過高,最容易的判斷方式在這邊教大家,因為扶手上方高度離馬桶坐面的上緣是27公分,所以只要扶手高度超過後方水箱,多數都是過高了,大家可以多去檢視看看,非常容易就可以判別了

法規參考:505.5 側邊 L 型扶手:馬桶側面牆壁裝置扶手時,應設置 L 型扶手,扶手外緣與馬桶中心線之距離為35 公分,扶手水平與垂直長度皆不得小於 70 公分,垂直向之扶手外緣與馬桶前緣之距離為 27 公分,水平向扶手上緣與馬桶座面距離為 27 公分。

(8)可上掀扶手

在非靠牆的這側應設置可上掀扶手,這在舊有的設置常會是固定式(當然,這圖片中的固定扶手真的裝的太離譜了),這樣會影響有些輪椅使用者是用側移的方式坐上馬桶的,所以裝了固定式後,反而無法移到馬桶座上

法規參考:505.6 可動扶手:馬桶至少有一側為可固定之掀起式扶手。使用狀態時,扶手外緣與馬桶中心線之距離為 35 公分,扶手高度與對側之扶手高度相等,扶手長度不得小於馬桶前端且突出部分不得大於 15 公分。

(9)馬桶側移空間

延續上第(8)上掀式扶手提到的空間,法規是要求要有70公分的淨空間哦,除了固定式扶手會擋到外,洗手台的設置也常因為太靠近而不符合規定

法規參考:505.2 淨空間:馬桶至少有一側邊之淨空間不得小於 70 公分,扶手如設於側牆時,馬桶中心線距側牆之距離不得大於 60 公分,馬桶前緣淨空間不得小於 70 公分。 

(10)靠背的設置

常常容易發現施工時,將靠背設置的太前面,造成使用者有被”推”出的感覺,也會影響馬桶座的掀起

法規參考:505.3 馬桶不可有蓋,且應設置靠背,靠背距離馬桶前緣 42-48 公分,靠背與馬桶座位之淨距離為 20 公分(水箱作為靠背需考慮其平整及耐壓性,應距離馬桶前緣 42-48 公分)。

請繼續服用:.一分鐘搞懂無障礙廁所18個常見錯誤(下)……(無障礙改善諮詢,請洽行無礙02-25994649)

延伸閱讀

1. 如何設計“無障礙廁所”面面觀-陳明里

2. 無障礙廁所-門鎖的錯誤設罝-行無礙

3. 無障礙廁所-一支扶手百種設罝-sunboy

4.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

一分鐘搞懂無障礙廁所18個常見錯誤(下)

由 sunboy 在 周日, 01/10/2016 – 14:45 發表

延續前篇「一分鐘搞懂無障礙廁所18個常見錯誤(上)」,非常謝謝大家熱力支持與分享,現在繼續加班趕工為大家登出下集,請記得再持續分享,必定要讓無障礙廁所的錯誤率減到最低!!

(11)沖水鈕的設置

基本上對於行動不便的朋友要轉身向後去按沖水鈕絕對是困難的事,所以沖水鈕的設置目前是要求在L型扶手的這一側,而針對舊有的設置以這張圖來說,也建議應該把設置在右內側要改去左外側,這樣使用後坐回輪椅就還有"機會"去補按

(12)求助鈴

同樣的,求助鈴只要設在後方也必定是不符合法規的要求,基本上同樣是設置在L型扶手這一側,有上方,下方兩個求助鈴應設置

法規參考:504.4.1 位置:廁所盥洗室內應設置兩處緊急求助鈴,一處在距離馬桶前緣往後 15 公分、馬桶座位上 60 公分,另在距地板面高 35 公分範圍內設置一處可供跌倒後使用之求助鈴,且應明確標示,易於操控。

(13)鏡子

有障礙設施常常是南北大抄襲,許多人看到無障礙廁所設置傾銷鏡就直接請木工比照辦理,不知道其實是多作又花錢的,事實上只要設置平面鏡就好,底端離地面是90公分,鏡高是90公分,這樣坐的或站的朋友就都照的到了

法規參考:504.3 鏡子:鏡子之鏡面底端與地板面距離不得大於 90公分,鏡面的高度應在 90 公分以上。 

(14)洗面盆下方淨空間

淨空間的重點在於輪椅使用者可以方便靠近,所以在洗手台下方要考量輪椅腳踏板的空間才行

法規參考:507.3 高度:洗面盆上緣距地板面不得大於 80 公分,且洗面盆下面距面盆邊緣20 公分之範圍,由地板面量起高 65 公分及水平 30 公分內應淨空,以符合膝蓋淨容納空間規定。

(15)水龍頭

這項目在目前多數己用感應式去取代,若不是感應式也千萬記得要用撥桿式的才會方便使用

法規參考:507.4 水龍頭:水龍頭應有撥桿,或設置自動感應控制設備。

(16)給皂器

法規由於未明訂相關的配件設置,所以接下來這幾個項目常會有不適用的問題,如果考量到輪椅使用者的操作,就不會設置如下圖中過高的高度,而以這例子來說,設在洗面盆左側前方,且適合的高度就會便利許多

廁所一角設置洗手台,洗手台上方有一面長方形鏡子,鏡子右側設有給皂器。

(17)衛生紙

一樣是法規不會要求你,但這個廁所內所設置的衛生紙也太高,坐在輪椅上要拿到有如登天般困難,所以只要考量到坐輪椅者的操作高度,不論衛生紙,給皂器,開關按鈕等,都應該提供在適合的高度

(18)兒童椅

最後這項是在無障礙諮詢相關的會議上許多專家常提醒,這款的兒童椅己經發生小朋友站在座位板上而不幸發生跌落,故設置上會建議Y型款式,才不容易再發生踩踏跌落的問題

看完無障礙廁所常見的18錯誤,不論妳/你是一般民眾或主責驗收的人,應該輕鬆就快速學習與瞭解了吧,其實所有的設置都該回到以使用者為中心的思考,法規多數也只是規範最基本的,符合法規但不適用一樣是一種錯誤,所以行無礙希望在2016年的一開始,就讓大家一起學習與思考,讓我們一起消滅那些常見的錯誤吧~!

無障礙改善諮詢,請洽行無礙02-25994649

延伸閱讀

1. 如何設計“無障礙廁所”面面觀-陳明里

2. 無障礙廁所-門鎖的錯誤設罝-行無礙

3. 無障礙廁所-一支扶手百種設罝-sunboy
4.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

重要提醒:

台灣在97年前的法規常因為沒有正確圖示,所以作錯,97年新規範修正後相關的設置就清楚很多,故「一分鐘搞懂無障礙廁所18個常見錯誤」所介紹是是依新法要設置的相關設施與建議,但舊有的設置因為符合當年舊法,所以即使不適用業主也不儘然會想改善

網友回饋:

王武烈建築師:營造廠監工、施工人員沒正確觀念,裝錯了,磁磚也貼了,於是這種情形層出不窮。

特權?方便?

由 高怪輪 在 四, 01/14/2016 – 00:00 發表
台灣的無障礙究竟做的怎樣呢?比上不足、比下有餘該是很多人會講的答案,或有更多人會說:已經做的很好了、很多了、很棒了!你們怎麼這麼不滿足?

昨天有則新聞“胡庭碩嘆 回家怎麼這麼難?”,一位乘坐電動代步車的朋友,在捷運蘆洲站想搭公車回家,但一小時過去,三班公車以不能載、斜坡板損壞、人太多的理由拒絕及被迫無法上車。最後這位朋友在寒風中獨自開上成蘆橋,與車爭道只為回家…

今早又看見朋友轉貼一則新聞“愛心畫的再大,也提醒不了良心”,簡單的一張照片,一台電動輪椅在捷運電梯前等待,電梯門大開,裡面卻充滿可以行走的人群。無人相讓,所以輪椅僅能再等待下一班電梯,還不見得進的去…

滑動頁面捲軸,在這樣的新聞裡永遠會有鄉民發表一些言論:難不成要車上的人下車讓他上去嗎?排隊本來就該照排,難道一定得讓他先進去嗎?(圖片提供:行無礙)

愛 心座或優先座這概念其實沒有什麼對錯,政府在設立時應該是期待有些座位可以讓大眾優先禮讓比較需要的朋友乘坐,因為這些朋友可能行動不便、年紀較長、身懷 六甲、臨時受傷…種種因素所以無法久站或站立較不穩可能會有危險,這時當然要讓座給這些朋友,畢竟平平安安出門、快快樂樂回家是國小就學過的東西。

但社會有時就有些質變,年輕人不讓老人家就一定是天理不容、十惡不赦?外表看不出來也可能是有需要的人,可是大家很常只單看照片或錄影,沒有去求證就開始攻擊、開炮、跟風指責…人最可貴的包容去那裡了?

老實說我很討厭以可憐、包容、愛心的角度去說身心障礙者的需要,因為不需要!在這兩件事情上也一樣!

低地板公車本來就是設計給所有有需要的人搭乘的,而駕駛的大哥大姐、型男酷妹之類,當他們披上制服,坐上駕駛座的同時,就身負了要協助每位乘客到達各自終點站的使命,無論是行動方便或不方便的乘客,主動協助、平安送達、不飆車甩尾當玩命關頭就是他們的本份。

詭 異的是很多人都認為出錢的就是老大,所以很習慣站在所有人都當一視同仁的立場去爭搶上車順序,每個人都唯恐要是自己上不了車怎麼辦?於是前面提到的包容就 消失了!我不是要強調或要求身障者應當有什麼特權,而是在國外,永遠都是身障者頭一個先上車,等駕駛協助完身障朋友後,其他朋友自然可以照順序上車。

會 這樣安排其實非常合情合理,因為行動不便的朋友有時會需要一些輔具,輔具因其體積、動力、操作者的熟悉度而會有不同的時間和空間要去擺定。當需要輔具或協 助的朋友先上車定位後,所有的空間就此重組,行動方便的朋友就能再去填充剩下的空間,而且是最大能使用的方式。就像有大中小石頭一堆要放進瓶子,以大中小 的順序放入才能放進最多的石頭不是?
但在搭公車這件事上,大家永遠都是搶在最前頭,駕駛也習慣讓乘客都上車後再下來協助不方便的朋友…這不 是很衝突、很本末倒置的事嗎?當所有人都擠上去後,自然就沒空間再讓行動不便的朋友上車,就算這位朋友已經擠在頭一位,也還是上不去啊!這是習慣、風氣和 教育的問題,無關大家的上車權。因為讓行動不便者先上車,大家還是可能以擠沙丁魚的模式通通上車,可是相反過來大家只會我看你、你看我,然後裝死覺得行動 不便的朋友再等下一班車就好!
同理在電梯事件中,每天、每次最常看見的狀況都是有人以手刀的姿勢,百米滑壘衝刺進去,而且進去還要立馬拿出手機,再站成三七步,完全沒要理後面是不是有人要進去是怎樣?

電 梯的空間就和所有空間一樣,行動不便的朋友不先進去,那空間就無法發揮它最大的容量。再說,捷運每台電梯上面都會有張提醒大家要禮讓或讓某些朋友優先搭乘 的圖示與說明,上面的順序同樣是以行動的不更程度和可能體積去做排序。很多時候我實在很懷疑搶快或講要先進去幫按電梯的人是看不懂國字還看不見圖?

每個人當然都有使用這些設施、設備、交通工具的權益,但並非每個人都有其他管道或選擇可以更替…

有時你只是圖個方便,對這些朋友來說就是不便。當所有人都認為只是擔誤一、兩分鐘時,那累積起來就不止是一、兩分鐘…何況這些朋友終生都得面對這樣不斷重覆的場景、狀況。

想說的是…我不是要求特權,只是當你看見有其他人更需要這些工具時,是不是能更大方地移動你的方便,讓大家都能方便地到達目的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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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誰在為障礙者發聲?大選政見比一比

由 sylvia 在 週五, 01/15/2016 – 13:18 發表
2016誰在為障礙者發聲?大選政見比一比

2016參選爆炸,翻來覆去選舉政見當中,有誰為障礙者發聲?哪些政見當中提到障礙者相關政策? 很明顯的,身心障礙政策並沒有成為選戰的焦點,各黨的身心障礙政策並不容易蒐集。

網路公開資訊上,我們可以看到民進黨看起來有提出最完整的身心障礙權益政策,包括政策目標:增進整體社會對於障礙者的了解與認識、支持障礙者於社區中自立生活、運用資訊技術與科技輔具,建構無障礙的友善環境。強調障礙者於生命發展各階段的需求應受重視,政府於政策規劃及服務輸送時應考量其特殊性,並應有障礙者參與決策過程。此份政策精神內容相對完整也與CRPD相符,無障礙提到藝文環境、非都市地區的改善,教育中也提及融合教育、多元入學管道、高教支持服務、終身學習。另外,女性障礙者以及人權法律制度等都在權益政策中提及。國民黨僅在長照保險中提到將身心障礙需要長期照護的年輕人納入。親民黨提及身心障礙者就業與逐年增加無障礙生活空間,並主張發放身心障礙者旅遊券。

在小黨部分,綠社聯盟部分,社民黨只有長照政策,沒有身心障礙政策。 綠黨,則是從人權出發,讓每個人都有尊嚴,談到相信平等與自由的權利,反對任何包括國族、信仰、族群、政治意識形態、性別、年齡、身心障礙者、家庭、個人身體、社經地位等種種歧視。並主張落實目前已批准的國際人權公約並活化既有人權保障機制,其中包括身心障礙人權公約(CRPD)。不過還沒有細節討論對障礙者的政策理念。

比較少受媒體關注的人民民主陣線明確主張: [反對長照營利化,低收重障最優先,微型混障小家屋,社區互助好安居。]將長照依需求時數與經濟弱是重新分配,在社區中提供「微型混障家屋」,兼顧集中照顧與社區生活的特性。成立服務人力調派中心,以三班輪流方式,提供長時數或臨時有需求民眾申請,並用來銜接現有聘僱外籍看護工服務。屆時即可全面停止個人/個別家庭聘僱外籍看護工制度。「生活據點」以失能/障礙者之殘餘能力設計「換工互助」模式,重新建立社區關係。規劃了一個針對重障者社區生活的想像,論述清楚。同時,人民民主陣線也推出障礙者參選。有明確具體的政策目標。另一個由過去新黨立委本身也是視障者的鄭龍水所組成的社會福利黨,七大政見則幾乎都與身心障礙者相關,包括:全面推行無障礙環境的檢測與認證、全面補助身障者購置輔具的經費、全面施行身障者和老人看病免掛號費、全面支持老人長照、全面開放身障和七十歲以上老者申請看護人員、全面補助低收入戶和重度身障者的看護費用、全面補助身障者教育及職業訓練經費。但主要是補助發放的政策,似乎也是基於對障礙者一種弱勢依賴的想像。

障礙者權利運動認為[沒有我們的參與,不要為我們做決定],那麼,如果政策都沒有障礙者相關,我們又該票投向誰呢?

本文由社團法人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社團法人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社團法人台灣酷兒權益推動聯盟聯署發表。

無障礙的投票場所

由 高怪輪 在 週六, 01/16/2016 – 00:00 發表
選舉在台灣可謂是非常重大的一件事情!扣除每次在選前都有的藍綠惡鬥、政治抹黑、買票賄選和好像除了選舉都沒有別的重要新聞得關心外…

這個體現台灣身為民主國家的重要指標之一。人民可用手上的選票來決定接下來幾年由誰領頭,找誰服務,只要不被老一輩硬性規定、洗腦、強迫要投誰…或只看顏色不分青紅皂白盲目支持,那真的是不賴的制度~

活動抗議現場有數位人士,其中有三位站在前方,後方則有數位直立人站著,一位輪椅者,手上拿標語,標語上寫投票平權、要選舉資訊平等權利、要有手語版等標語。

但在這樣民主實現的制度中,身心障礙者卻很可能又被另一種空間上的限制給排除…無障礙環境!

記 得在小弟剛跨過20大關時,剛好有機會成為首投族去執行自己的行政權,很興奮地帶了身分證、印章、選票通知單前往自己驕傲畢業的母校-秀朗國小投票時,進 去的第一關,竟然就是高達10-15公分的門檻…每個人都能輕鬆踏進的投票所,對我來說就和座高山一般,需要我老子、看護加警察還是投票所的人員一起幫忙 以進的去,第一次投完票,下來時因為太得意忘形還差點在出口摔個狗吃屎…(圖片提供:行無礙)

偶後的8年,每次有選舉,我還是會拿著選票去湊一咖,但無障礙的投票場所始終沒有改善…而我每次得領票都被安排在相同有著那十多公階落差的鬼教室,要把選票拿出來去別間投,不可能!為了一次投票弄斜坡,當天也不大有機會實現…接著我放棄了幾次神聖的選票,直到今天…

和 往常一樣前往許久不見的母校,但來到門口,意外地發現…它弄斜坡了!是用水泥將門口那落差弄成可通行的斜坡,而且一整排的教室都做了!所以無論是在那一間 投票都可以自由的進出(雖然我覺得斜度應該再緩一點點,為什麼都做了卻不做好呢!),但總算是進步的開端,很不想姑息養奸,寫了封簡單的信給了母校,希望 下次去時它們的無障礙環境是完全合格的。

每次有機會回去,就會發現學校的無障礙環境有更加進步,各棟平行連結的斜坡增加了,不再只是永遠那 101條,有做就好的感覺。無論是法規的修正還是學校在這幾年有更重視無障礙空間上的規劃,長遠看來真的得給用心的校方鼓勵,就是簡單的用心,能讓所有不 同的使用者都有可近性的環境,而且還能在不同的使用場域中發揮最大的效益,一勞永逸,這才是最符合人性與經濟效益的設計,不是嗎?

真的搞不懂設計師或主政者為什麼不能一次搞定這麼簡單的事…非得要有人檢舉、抗爭、提出異議後再來改正,不僅多花錢又浪費時間~何必。

本文同步轉載自“高怪輪.意 在寫作”,喜歡或想轉載請連同網址一併帶走~

2016大選障礙在哪裡

由 sylvia 在 週一, 01/18/2016 – 18:08 發表

2013年千障權益行動聯盟發起,與聽障、視障、心智障礙及肢體障礙者等40幾個團體共同舉行的《資訊與文化平權遊行》,自台北車站出發,經補習街的南陽街,經文化部、到終點國家通訊委員會,參與遊行的障礙者分別在這兩個地點演出行動劇,表達障礙者文化參與和資訊平權的訴求。其中最受關注的莫過於聾人/聽障者在日常新聞缺乏手語翻譯與字幕,造成聾人/聽障者在資訊的吸收與溝通上和其他人之間的落差,對應到選舉上,則是缺乏候選人政見發表資訊,而這一次我們觀察到綠黨社會民主黨呂欣潔有手語翻譯、時代力量黃國昌也有手語翻譯、以及總統政見發表會有邀請手語翻譯。但是大選之後,選情報導以及當選/落選感言發表的場合,則完全忽略,又回到只有口語聲音的場合。可見,針對聾人/聽障者的資訊平權還是有待加強。而大選這件事情,對聾人/聽障者而言就是資訊平權的議題。

宮廟正門,正前方有數階階梯,左方則有另一入口處。左上方打出投票入口處進去就下樓梯等紅字

此外,對於肢體障礙者而言,是否可以自主參與投票,環境上的障礙與否,則是2016大選是否無障礙的關鍵。本次透過行無礙臉書社群 [ 隨意自在,所行無礙 ] 像臉書朋友們呼籲,若1/16投票日,仍遇到障礙投票地點,除了向中選會通報投訴外,也請拍照障礙地點貼來行無礙社團留言與描述問題,希望能再檢視一下今年投票所是否有確實提供無障礙的投票環境。一天下來,收到不少朋友的回應,其中具體回報有地點或者有圖片可清楚了解狀況的大概分成三類:沒有無障礙設施的;有無障礙設施但要繞路的(例如側門沒開);以及無障礙設施過陡過高不好用的。將大家反映的內容摘要整理如下,做個紀錄,歡迎大家持續反映!

一、 沒有無障礙設施

照理說這樣的情況應該要零反映才對,但是我們還是蒐集到三個回應,而且都是在新北市。這樣的場所,我們的建議應該在選前全面檢查所有投票場所,一旦發現便全面撤換掉,就近在同里或同社區尋找出入口無障礙的地點取代之,這是最節省成本最快獲得改善的方法,但是這三個反應的地點都是沒有任何改善,仍然是主要動線上有高低差,障礙者到投票所之間遙不可及。

新北市霹靂宮(中和區永和路514號地下室),這個地方投票所是在地下室,沒有任何的無障礙設備,門口外面也沒警察或服務人員,須請人下去請他們來幫您抬下去—黃XX

新北市板橋區華江里投票所高度很高也沒斜坡—洪XX

三重的厚德國小體操館,有障礙,10個階梯左右—溫XX

類似活動中心的入口處有二個大型ㄇ字型欄杆擋住入口,欄杆後方站著一位小男孩。前方則有一輛三輪機車。

二、 有無障礙設施但要繞路(例如側門沒開)

已經有了無障礙設施,但是卻因為管理疏失,沒有考慮到提供方便的路徑,而讓長輩或輪椅使用者必須繞路才能進到投票區。這樣的障礙,其實也反映了日常使用該場所的障礙者,每天會面臨的狀況,側門的障礙物無疑也擋阻了障礙者自由出入的可能。

台北市萬華區大理國小,剛剛去投票時,遇到許多步履蹣跚、杵著拐杖的老人家也去投票,但為了要進這個有路阻的門,卡在那兒許久,如果是輪椅更不可能進的去。跟現場的警察反應,他的回答是「有後門」,但要行動不便的老人家再繞到後門去,是要累死誰啊!?—-周XX

新北市中平國中,我這須要繞一圈才可以進去投票….黃XX

三、有無障礙設施但太陡或有小坎等無法自行使用

今年度,這樣的反應狀況最多,臉書社團總共蒐集到七件,是所有反映事件的將近六成。主要有設置比例不當的舊斜坡、階梯太多勉強拉直線的過陡斜坡,以及地理環境上高低差過大造成的陡坡。這些狀況都是看似有無障礙設施,卻無法讓障礙者自行使用的狀況,簡言之,一個無法達到讓障者自主參與的目標的無障礙設施,其實就是有障礙的。而就反映地點看來,國中小這樣的問題最多,因此,也反應了實際上國中小如果有身心障礙者就讀,每天會遇到的障礙校園生活。所以要解決的不僅僅是投票場所的無障礙,反而是應該回頭關心那些已經有設置無障礙,但卻是不良、有障礙的設施。

新北市安康高級中學,超陡坡考驗投票決心,即使電論也會後翻的坡度。主任說因為下面教室不夠,只能往上面教室去!輪椅使用者還挺多的,辛苦老人家跟輪椅使用者以及家屬!—-余XX

入口處月六階階梯,靠牆的一面則有斜坡板牆上則有鐵制扶手。,

新北市汐止國小,學校的斜坡既然是在”水溝蓋”旁…我的”重型”坐騎到斜坡旁一看,就又回頭找警察來協助…因為有高低差,怕翻車…警察人員也說今天有很多被”推”輪椅的老爺老奶都差點翻車…連警察都說怎麼設計成這樣…黃XX

台北市通化街頌主堂,帶女兒去投票,雖然有提供無障礙坡道,外加熱心的選務人員,但臨時坡道真的太斜了—馮XX

校園內部通道,有一個很陡的斜坡,入口處有一個立牌。

新竹西門國小,我是在新竹的西門國小投的,要去路上都可以,是要進去教室投票時,有障礙,是上下的斜坡有障礙,斜坡太抖加上有金屬條那個今屬條不是平的是有大約一公分高差—黎XX

雲林縣四湖鄉農會推廣中心,舊有坡度太陡,應該很多選務地區無障礙設施有缺陷–朱XX

台北市碧湖國小,原來是這樣,碧湖國小也是相同問題,從大門進去可是要上坡上去後就是教室–周XX

台北市明湖國小:剛才去內湖明湖國小看開票,發現其他教室有門檻,輪椅無法自行進入,必須有人在旁邊拉一把。這應該不符合無障礙標準吧?–EXX

今年在行無礙臉書所蒐集到的投票狀況,看到障礙情況還是存在,但是反映沒有以往的多,或許是中選會已經做了不少調整改善,也或許是障礙者真正出門投票的不多、也有可能因為投票場所有人協助而不認為有障礙、更有可能是不知道可以在行無礙反應而沒有蒐集到資料。除非有統一的檢核標準對所有投票場所作完整的無障礙統計,否則無法從這些反應推斷出實際障礙有多少,但只要還是有人反應障礙,就仍然有改善的空間。我們會將這份資料也轉發相關單位。同時,我們現在的投票場所,圈票的高度寬度對一般輪椅方便,但對於特殊輪椅而言還是需要有人協助,而投票箱箱口的角度對部分輪椅使用者來說也有困難。更不要說因為交通、或者地理環境(例如偏遠的機構)而放棄投票的障礙者,這些都是未來中選會可以繼續努力的!也在此特別謝謝向行無礙反映的朋友們,以及你們所提供的照片。

平等?拒絕成為偽善者

由 高怪輪 在 週六, 01/30/2016 – 19:10 發表
什麼叫平等?什麼又是身障者要的平等?

今天看見夥伴在臉書上的文字,深深覺得這社會究竟發生了什麼事?人有本事或有專業那真的很好,可這不代表你就可以目中無人,或以自己自認的高度去批評、否決其他人的生存方式或任何可能!尤其是根本不認識的狀況下…

一場說明會上,講師看見不一樣的學生來參與,在台上高喊「公平競爭」、「絕無放水」、「絕無身心障礙特殊考缺額」…的言論。老實說系上有各自的考量或要求,個人覺得很好!比起現在有些本末倒置的教育氛圍,不能打、不能罵、要愛的教育不能損傷學童自信,甚至為了招生怎樣的學生通通都收的狀態,有要求、敢說明,不怕因為這些門檻而減少招生人數,也不擔心倒系、關校的後果,這種有傲骨的科系有什麼不好?

重點在他高呼公平競爭的背後,心裡真實的思維究竟是什麼?

從很多的舉動都能推測出來…在他認為捍衛了系上高高在上的品質後,脫口就講了「即使進來了,以她的狀況也撐不下去。」然後瀟灑的在台上甩甩頭,意有所指的說聲「加油」。

我不曉得這位講師的眼裡究竟看見了什麼?還是他只針對來參與的夥伴的外貌就下了定案,也根本沒看過他的作品、文章或備審相關資料…不論這個科系的水準有多高,要求有多難,他們的名聲、光環、榮譽有多好多大多厲害!講師都犯了一個簡直令人法指的錯誤…自以為是、妄下定論又先入為主的判了別人死刑!

每個人都有自己的背景,有可能這位講師看過許多作品、擁有獨到眼光、從名校畢業也有許多頭銜…但他不是算命的、也沒有天眼通、更不像會在路邊抓住人就用「小朋友,看你天生是練武奇才,拯救人類和平的重任就交给你了,好嗎?」賣十塊錢武功秘笈的神棍。那他怎麼可以光看不認識的人一眼就擅自判定對方是行還是不行!

再說並非每個身障者都是想要要求開缺、名額、加分還是什麼東西,更多的人想要的只是一個公平競爭的機會!什麼叫公平?當你能給予非齊頭式的平等,而能針對不同的朋友給予其展現自己實力、能力、思維想法的機會、平台、可能時那才是真正的平權!這也是CRPD裡最最重視的基本人權!而不是嘴巴上講的好聽說要公平競爭,心裡卻是一種看不起、以為對方想要開後門,妄下定論以為對方一定不行,最後還要虛偽的說「加油」!

記得之前有夥伴弄了一個「因為你只想到你自己」的專業,讓大家分享在怎樣得情況下遇上了什麼困難?什麼樣的對話會讓身障者在當時只感受到對方根本只想到自己,完全看不見身障者真正的需求是什麼。很明顯這位講師就是這樣的族群之一。

光是有著亮麗與專業的名號在身上,卻完全的缺乏“人味”,站在別人的角度或說出令人喜悅的話語,他們眼裡只有在那圈子裡頭所謂對美的觀點,卻看不見一般人或普世大眾可接受的目光。不是每個人都含著金湯匙或金鑰匙出生,也並非所有人都只能以專業的美為基準!有人喜歡高檔的牛排,就不準我喜歡好吃的乾拌麵嗎?現代都瘦的要被鬼抓去的model在唐朝或非洲會是美人還是一文不值的路人甲呢?

不可一世的角度,有時真的是最狹隘、最不可取的態度!尤其這些東西還落在所謂的“高知識分子”、“精英”、“教育者”…身上。聽說他還沾沾自喜的講著他的老師告訴他一輩子都忘不了的一句話:「吃雞排要拿個純白的磁盤放上去再吃。」以此精神勉勵之。是怎樣~所以低收入戶、家庭貧困的朋友、境遇不好或流落街頭的朋友,為了溫飽躲在角落吃著一碗暖呼呼的泡麵、嗑著手上涼著的包子就不是人過的生活嗎!

對於根本沒接觸過的人,講著自以為是的觀點,還以為自己是憐憫不一樣的朋友…你不是上帝,就算是上帝他老媽你都無權干預、拒絕身障者想要求學的權利、渴望學習的心!

實在很難想像這樣的講師會教出怎樣的學生…當整個社會的觀點、主張都像這位講師靠攏時,那台灣真的就會完蛋!因為不懂得貼近人,只想著爭取最高、更好的成就,再好的設計、再前進的設備,無法讓每個人都方便、可近的使用的話…那就只是個高級、高貴、獲獎無數卻只能看、不能動、更沒有使用價值的垃圾罷了…

沒有“人”在其中,任何事物都將顯得沒意義。

雖然世界本來就是不公平的!可是我們能讓自己擁抱人性,說出讓人喜悅的話,用不同的角度並好好了解後再做出決定,而不是成為追求勢利還沾沾自喜的混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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框框外的世界,寬廣而真實

由 trista 在 三, 02/10/2016 – 14:31 發表
前陣子,HUSH!樂團因新歌〈我想知道你的一切〉MV遭到禁播,而引發一系列對「身體」的討論。影片直接呈現各式身體的裸露樣態,但透過胸貼、內褲、攝影角度的巧妙運用,其實所有畫面皆是三點不露,讓人質疑電視腥羶畫面普遍,文化部認為其內容「涉及裸露」是否為雙重標準?男男女女、大人小孩、高矮胖瘦、紋身綁繩、扭曲交疊,當多元的身體褪去一身外物,是否也能撕下一生標籤?抑或是少了包裝的身體,激化視覺感官的差異,而「禁播」恰恰是社會對主流視野的涵容度,給出的直接回應?

連續讀了幾篇相關討論後,其中一篇刊在網路媒體—女人迷womany的文章,標題下著「難道不為藝術脫衣服,我就髒掉了嗎?」1MV裡鬆垮線條、垂掛脂肪、寬大肉身的演員—汪綺說:「我脫與不脫,只取決於作品的需要,而人們卻總是自作多情。」看待肉體多元而真實的裸露,主流論述離不開浮爛使用「藝術之名」的習慣,好似一切的不合理,都得到合理的解答,卻不見空洞言詞底下根深蒂固的歧視。讀著汪綺的身體經驗,我想假若身體殘缺的障礙者,也參與演出,沒有鐵架撐起癱軟的腳、沒有義肢接起失去的手、沒有脂粉遮去坑疤的傷痕,「不正常」的原始暴露,超出胖/瘦、美/醜的二元議論之外的異樣身體,將碰撞出什麼樣的討論與對話?

前兩年,我開始接觸障礙藝術—以障礙者為藝術創作的主體,從自身經驗出發,創造與開展身體與生命的對話,使得障礙者對「障礙」、「殘缺」、「異樣」的再詮釋成為可能,積累翻轉「美的標準」的力量。第一次參加障礙美學工作坊,便非常喜愛其精神與內涵,我以為是因為障礙藝術替我批判主流審美觀的狹隘,其實是因為自己遇見一個包容差異的場域;我以為是因為障礙藝術教我觀看異樣身體的視角,其實是因為自己需要一個喜愛差異的機會。因為類風濕性關節炎發病,造成自體免疫細胞攻擊全身關節組織,高達9成的關節,有不同程度的彎曲和不同造型的姿態,10根手指頭就各有特色。從小到大,在所有討論身體與美的對話中,我都找不到自己的影子,不論是電視節目、報章雜誌、親人朋友,人們重視身高、體重與比例,偏愛雙眼皮、白皮膚、筆直雙腿和纖細腰身,在所有正妹檢核項目裡,我少數能感到驕傲的只有始終低於40公斤的體重。7歲發病後,除了前幾年服用類固醇,帶著一張月亮臉和一顆圓肚好段時日外,因為身體活低得少,吃得也少,身形一直維持在稱得上「瘦」尚不及「骨感」的範圍。偶爾當朋友指著自己日益茁壯的小腿肚,對照我細瘦的小腿,我的身體,才難得有機會參與「正妹」的討論。身體,成為比較的物品,而非自己的專屬,我們卻願意全盤接受。

初接觸障礙藝術後的一段時間,經常陷入自我懷疑,不明白自己說著「異樣身體也有屬於它的美」是為了抗衡主流身體,死鴨子嘴硬的說辭,還是為了肯認異樣身體,理直氣壯的表述?當我批判主流社會扁平單調的文化視野時,有時卻連自己都換不掉經年建構的審美視框,諷刺也拉扯。就像是說「雖然長得胖,也可以很有自信」、「即使坐輪椅,也可以很樂觀」以「接近/合乎正常」的位置,映照另一群人的差異,看似肯定,實則建立在貶抑,所謂「偏離正常者」則始終在預設標準的框框中,挑戰著標準,衝不出玻璃牆的拘束,來回碰撞而顯得悲壯。然而,有沒有可能,我們跳出標準的框框,跳出主流/非主流的二元思考,跳出你輸我贏的爭辯,僅僅只是看見每一個獨一無二的個體?於是,能夠離開「即使…,也可以…」的思考,因為,從來沒有誰可以剝奪和賦予他人生命的可能。

不僅是關於身體的討論,前陣子,看到一篇報導自閉症者創作展的新聞,提到因為學習繪畫,讓自閉症兒童「找回」自信。細細咀嚼文字出發的角度後,我很好奇為什麼記者選擇「找回」而非「創造」自信?我相信自信是隨著個人對生活的掌握度、滿意度與豐富度的提高而產生,在多次的經驗累積中增強。為什麼社會一邊形容自閉症者的世界,為另一個旁人所不明白的星球,一邊又斷言,他們在創作裡「找回」自信?也許,相對曾經少了些笑容的他們,可以使用「找回」一詞,但是「找回」必然意味著一種曾經的失落,社會又是如何認識和理解,這份失落是如何建構而成的?如果只是個人歸因,遺忘我們不曾知曉怎麼和一位自閉症者相處,遺忘我們無法確定究竟是誰活在自己的世界,遺忘我們常做的只是將各種劃定的標準,禮節規範、考試規則、能力評量等,套在他者身上,共構一個「不符合標準」的人,再無意識的縮減其生存空間。那麼,這就像肯定別人「減肥成功,重獲自信」一般,輕易的將「胖子」所承載的歧視與偏見,丟在一旁,允許自己成為一位健忘的加害者,繼續用「標準的眼鏡」吃別人的豆腐,無關痛癢的。

面對形形色色的差異,從身體、智能、表達方式,到性取向,當人們說:「他們也是人」時,是否曾更進一步的思考「何以生而為人,可以平等享有空間使用權、平等獲取資訊、平等與人溝通、平等選擇進入婚姻,這些事,需要被討論與確認?」在提倡多元融合的同時,我們是越加膨脹自己的優越位置,抑或練習縮小和覺察自己理所當然的評價?

因為,存在的本身,才是最理所當然的答案。你有沒有勇氣,正視寬廣而真實的差異?

1汪綺(2015年12月4日)。寫在HUSH!MV禁播後:「難道不為藝術脫衣服,我就髒掉了嗎?」。線上檢索日期:2015/12/26。網址:http://womany.net/read/article/9308

*本文刊載於《張老師月刊》2016年2月號第458期,發刊於2016年01月28日,轉載請註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