狂賀!國家戲劇院重啟!

由 高怪輪 在 周日, 02/26/2017 – 11:00 發表

去年七月中旬,國家戲劇院進入封館整修的排程,預計更換所有座椅、舞台設備和樓層裡的公共空間,可是不包括輪椅席…當時聽見消息就是一整個火大!於是有一群夥伴便發起文藝復興,障礙平權的活動,要大家一起向兩廳院提出要求給出合理公平的看劇空間。(相關記錄:兩廳院發聲記錄簿

2017年2月25日,國家戲劇院重新開幕前…關於無障礙輪椅席終於有突破性的大.進.展

之前在一樓12排的位置,只能一進去,然後坐在所有座位的最邊邊,而且是會被擋住舞台視野的位置…可是絕對比二樓的輪椅席會被擋住舞台和上面舞台設計的輪椅席來的好啊~什麼?擋住舞台的上面會怎樣?都是一樣付錢進場為什麼得要接受不公平的待遇呢?

結果這次的無障礙檢測…將將~(照片開幕後再後補囉~)

終於…不用在門邊當保全、警衛或剪票人員了!請容胖子流下幾滴感動的淚…想到每次看見兩廳院就默默關掉的戲劇,這突破性的進展真的讓人很感動啊~而且這次的座位是視野不會被擋住的哦,這真是超級無敵重要的!

實在很慶幸在去年七月有群夥伴們勇敢的挺身而出,要是當時就摸摸鼻子,沒人發聲、沒人出面的話…我相信就算再過三百年,兩廳院一定會維持良好的說詞,講自己是古蹟動都不能動!所以胖子在這向大家致上十二萬分的敬意與感謝~敬禮!

而且這次全面更新的不止是硬體的部分,包括軟體也同步更新囉~以前都做不到的,輪椅席網路訂票系統…它…它…完成啦!現在只要上網就能直接訂輪椅席的位置唷~

國家戲劇院座位表,由許多小格子組成,中間大部分以工字型呈現紅色座位區,上方則有橫條型座位區,再上方則為黃色橫條型座位區。紅色座位區下方兩側則有直立長條型座位區可選擇。

圖說:國家戲劇院網路訂票座位表,兩邊中間各有三個紫色、三個綠色的座位能選擇。

紫色的座位是新設的輪椅席,綠色的則是目前保留給陪同的位置。稍微可惜的是目前依舊得面臨骨肉分離、被迫分開兩邊坐的狀況,不過聽說五月多會完成陪同座位的設計,所以就靜候佳音啦~

另外補充說明一下,目前的輪椅席是採挖空式的,所以就只能坐在輪椅上觀賞表演,習慣轉位到座位上的朋友,要是之後胖子有去看表演,有任何發現或心得都會再更新資訊,讓想轉位的朋友坐的更舒服。也因為座位安排在一樓,所以這六個位置都是需要買票進場的,使用者付費的概念,相信熱愛看表演的朋友能夠了解,與其坐糟的座位,不如買票坐好位置的心情。

重點是…我們終於有選擇權了!可以選擇想坐的座位,而不是最邊邊或視野不夠好的位置!至於要不要買這裡的座位,自然就是見人見智的選擇了。可是能有所選擇,這才是真正平權的第一步!國家戲劇院,總算走出輪椅使用者只能被迫接受安排的年代。

再另個資訊分享,現在只要下載“兩廳院-電子票”app程式,就能立即上線購買和擁有電子票券,一整個超方便,而且連無障礙輪椅席都能買唷~超貼心的啦!

高怪輪:https://linkby.tw/iamisaacf

到底那裡出問題,莫非定律透玄機

由 阿里 在 二, 05/02/2017 – 17:01 發表

引用維基百科資料庫,「莫非定律(英語:Murphy’s Law),又譯為摩菲定理,具體內容是「凡是可能出錯的事必定會出錯」,指的是任何一個事件,只要具有大於零的機率,就可確定它必會發生。」

「莫非定律的名稱由來可追溯至1949年間,由當時參與美國空軍高速載人工具火箭雪橇(英語:Rocket sled)MX981發展計劃的John Paul Stapp上校旗下研究員首先提出,以當時亦有參與計劃的研發工程師愛德華•A•莫非(英語:Edward_A._Murphy,_Jr.)命名。當時模擬實驗已清晰要求參與者把夾子用正面夾好,結果還是有人連續47個夾都夾錯了,故此引申出一件事可以差到盡的時候便會差到極限」

「莫非定律指「凡是可能出錯的事都會在未來出錯。」(Anything that can go wrong will go wrong.)。引申為「所有的程序都有缺陷」,或「若缺陷有很多個可能性,則它必然會朝往令情況最壞的方向發展」,講白話一點「明明之前應該都沒問題,偏偏關鍵時刻就是出錯了」。」

先用幾張圖片來告訴讀者常見的無障礙廁所設施設備施工在那裡出問題!

下方左圖為扶手硬是裝反了(因前面上方為局部玻璃磚牆面設計透光導致頂端固定支撐點無著落);右圖為使用於安養機構及醫院專用的馬桶被設計到公共場所之無障礙廁所來。

二張皆為無障礙廁所照片,左圖為一般馬桶,馬桶右側有u型扶手,左側牆上為L型扶手。右圖為長型窄小馬桶,一樣左側有u型扶手,右側牆上有L型扶手。

下方左圖為扶手水平左右高低落差10公分以上,又左側L型扶手距離馬桶中心線逾35公分以上;右圖為左右兩側之扶手距離馬桶中心線35公分以上(各約45公分)。

2張皆為無障礙廁所,左圖馬桶右側裝有u型扶手,上方裝有橫式扶手,左側牆上裝有L型扶手。右圖馬桶左側牆上裝有u型扶手,馬通前方洗手台四周也有扶手。

擦屁股,擦不完。每一次出門勘查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備後,頭就很痛!高血壓上升,覺得這些人莫名其妙!明明就有《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備設計規範》,為何老是做錯,造成國家資源浪費與金錢損失,而這些設施設備不適用形成廢棄物,成為安全堪虞之樣板!甚至於作為盥洗室裝飾品項一無用處,以及應付官方規定查核之敗筆!

誰該學習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備設計知識?做一行業,得像一行,否則被看輕無專業。

搞了數十年該教學無障礙知識的專門技術人員與從業施作者如專業學校工程系科、土木工程、景觀設計、建築系、室內設計、工業設計工地主任、監工、建築製圖員、機械製圖員、水電工、水泥工、木工、室內設計暨裝修工、鐵工、焊工…等等必修學分及列入國家考試專業技師證照內,按理說勞動部職業訓練局職掌職業訓練理應規劃專業教學與技能實作課程中。但是,迄今就是不知是否納入教學與檢定考試實作項目,實在讓人傻眼與失望透頂。

2012年間,透過職業訓練局專門委員之力拜訪勞委會承辦人員安排一場交流簡報課程介紹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備設計,主要係有感於內政部營建署訂定規範之後僅見建築師公會有辦理建築師研習此課程之事。當天職業訓練局官員表示要在臺南區職訓中心建造一間SHOW ROOM展示間作為教學之用。但是,迄今不見動靜與回饋有無成果產出。

營建署核可民間NPO二家在各年度定期開辦研習課程,試問業界號稱建築相關專門技術人員類別到底有誰參加過這設計規範知識的洗禮?參加者真的有認真學習到精髓之處?參加者實際知悉是誰/對象在使用無障礙設施設備以及相關輔具?

魔鬼藏在細節當中,馬馬虎虎不注意細節就是出錯誤。誠如莫非定律「凡是可能出錯的事必定會出錯」般驗證事實就是如此,有圖有真相,證據會說話。當下錯誤百出的建築物無障礙設施設備到處都有,無論在政府機關/構、公共場所、車站、船舶、機場等,民間私有建築物、商場、診所等都有同樣胡亂設計與裝設之問題持續發生!讓人搖頭,嘆為觀止!

如果從個人推動無障礙環境勘查全國及離島各地(人行道、公園)所見成品樣態、公開分享之圖文證據來檢驗結果論之,實在是令人搖頭、好奇與納悶這股教學效果與無厘頭的傑作不知有何成效或實質意義?或這些人只是來過個水取得一紙結業證明以利進行投標有關之工程時作為掩人耳目之用?不然怎麼會發現各式品項施工細作裝置錯誤百出處,而且錯的離譜無極限,加上缺乏美學視覺施作可以入目,如釘一塊木頭作為門擋施工草率了事,驗收者也不在乎就放行,簡直是毫無專業能力與監督驗收可言,完全沒有職業道德與要求符合規範之事!

一間再簡單不過的無障礙廁所設計,能搞出這麼多不可思議的成品、樣品與樣態,真是賤!如何落實建構友善環境,因應行動不便者、孕婦、臨時受傷者,以及面對高齡社會全面無障礙環境建設是當務之急;倘若您不信,咱們總有一天等到您。試試看。

該是對話的時候了——試論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對象為誰?

由 阿里 在 四, 05/04/2017 – 10:41 發表

眼見汽車駕駛人亂停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有請立法委員召開公聽會討論出機制。

按《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第 56 條 公共停車場應保留百分之二停車位,作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車位未滿五十個之公共停車場,至少應保留一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非領有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者,不得違規占用。

前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應依需求評估結果核發。

第一項專用停車位之設置地點、空間規劃、使用方式、識別證明之核發及違規占用之處理,由中央主管機關會同交通、營建等相關單位定之。

提供公眾服務之各級政府機關、公、私立學校、團體及公、民營事業機構設有停車場者,應依前三項辦理。

根據交通部資料(2017.02),全台有7,641面身障車牌、及近35萬張身障停車識別證(社政機關申請發出),卻只規定停車場須設置2%身障車位,造成車位不足,經常發生一般民眾占用身障車位情形,引起身心障礙者尤其領C證/特殊改裝車/自駕AB車者相當不滿被佔位。

按照全國申領身障車牌統計、車號包含 XXXX-AB、XXXX-AC、XXXX-BA、XXXX-BV、XXXX-BL 等合計有7,641面身障車牌,其中臺北市含有C證/特殊改裝車/自駕AB車者343人,申領識別證(符合C證)/非當事人自駕(監護人或親屬接送)1,050人。二者相加為1,393面AB車牌者。

觀察發現好手好腳者也來停車!到底誰人可以停車「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

依第 56 條第二項前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明,應依需求評估結果核發。換句話說依當下ICF制度下鑑定身心障礙者需求項目誰享有使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之停車評量需求(編碼),以下肢行動不便者領有C證/特殊改裝車/自駕AB車者(交通部製發汽車駕駛執照)為主。

馬路上,停車格旁立著停車標誌以及身心障礙標志。標誌後方則為大樓建築物。

淺見以為保障下肢行動不便者領有C證/特殊改裝車/自駕AB車者理當保障停放「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為對象,而非身分為身障者或監護人暨親屬接送者就可佔位。但是,為處理臨時短暫停車之需求服務,可以在學校、醫院、車站、機場,船舶等重點場站給予復康巴士、監護人暨親屬(照顧者)等停車20分鐘內,以協助其接送多重、罕病等障礙者上下車之需求。
各直轄市縣之身障者專用車位相當稀少且有限,數十年來開車人不守法,視法令如糞土!惡性不改,偷雞摸狗行為不止,長久以來不止一般民眾占用車位,身心障礙者監護人暨親屬(照顧者)接送也占用車位,非下肢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也一起卡位占用車位!

如此肆無忌憚不怕取締罰款以及拖吊手段雙管其下威嚇,某些駕駛人仍然我行我素誇張行徑照樣停車不誤!令人髮指與不屑其行為當給予譴責。積非成是、荒謬叢林法則生存遊戲實為不足取與學習!觀察這景象簡直是目無法紀浩劫與無良行為當道不退?

駕照背面,印著(省)39253268號碼,持照條件則蓋上「限駕駛自動檔加速踏板與剎車改裝於手操作之小型車」

依《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第 56 條 公共停車場應保留百分之二停車位,作為行動不便之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如路邊停車場,路外停車場,地下停車場,立體停車場,塔式停車場,高架橋下停車場,臨時停車場,百貨商場與大賣場,醫院,學校,市場,車站,機場,船舶站等常見到底是誰在停放身障者專用車位令人莞爾?

今有停車需求者到處占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現況身障者又無對話,交通單位無明文強制「只有C證/特殊改裝車/自駕AB車者」可以獨特停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之下,顯然地要改變既得利益者與改善自私心態絕非一朝一夕就能見效。

按照《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 56 條 汽車駕駛人停車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新臺幣六百元以上一千二百元以下罰鍰:「第十款、於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違規停車。」又為加重違規行為強調「第一項第十款應以最高額處罰之,第三項之欠費追繳之。」但是,甫自2016年底修法通過本款,當今有何成效或罰款紀錄不得而知,再說警察也不會發揮積極作為出勤到私有公共場所之停車場逕行取締或拖吊之行為!這立法上的缺陷疏忽難道會不知嗎?

徒法不足於自行,就算有人檢舉那又怎樣?這些停車場如捷運站、百貨公司、COSTCO賣場、家樂福賣場、全聯賣場…等劃設身心障礙專用停車位,當下好奇心趨前一看有社政發給之攜帶式停車證放於車窗前展示,車也有懸掛AB車牌車輛者,想要問的是誰在停車?或當時被接送者是誰?一概無法驗證與驗明正身,這才是關鍵所在與失控又無法作為之因果關係吧!

爭論不休如何選項取捨?認車牌不認人?認人不認車牌?認人又認車牌?這三者之間有何關連性?分析如後;認車牌不認人,則車子是誰駕駛無分別,可能是身障者或監護人暨家屬(照顧者)使用(當時無接送身障者);認人不認車牌,可能是身障者或監護人暨家屬(照顧者)當時接送身障者(該車懸掛一般車牌);認人又認車牌,是身障者名下登記行車執照(持有所有權)、自行駕駛、懸掛身障符號車牌之車輛。以上現有一般車輛與懸掛身障符號車牌車輛。

福利之所在,萬惡之源也,國人想盡辦法擅用依親屬身分沾上邊絕不放過,以同一戶籍家庭(未必有生活或照顧之)可以擁有一輛車掛名身分,就可享有減免牌照稅,停車四小時優惠等福利誘因何樂不為,如此不用白不用之心態,國庫財政損失自不在話下,聞臺北市停管處停車場年總計收費額佔23%比率為身障者或監護人暨家屬(照顧者)停車四小時優惠之綜效成果。

法律缺失細節不備,執法無法強力作為,道德勸說無效不聽,只有大家坐下來好好的對話討論,就這項攸關個別人權、權益、保障、利益、利害等研議出機制、對策辦法、施行作法等建立共識並落實之,幸甚也。

倡議解開問題,聽取意見,非一廂情願各自表述誰可停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最後有請中央交通部與地方社政單位、NGO身心障礙團體,身心障礙者、監護人或親屬(照顧者)等利害關係人,以及立法委員召集大家召開公聽會討論,坐下來好好對話停車位議題為上。

人人平等?個鬼!-以彼之弱針對對嗎?

由 高怪輪 在 周日, 05/07/2017 – 10:00 發表

這篇絕對是憤怒文,不想看負面或社會議題的,可以點右上角的X了,可想關心社會弱勢議題的朋友請往下繼續。

今晚看見一則網路新聞:站你旁邊聽不到嗎?她逼聽障生拔助聽器。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者也。這該是每個讀過中學的人都曉得的一句名言,胖子不覺得老師就不能有情緒、有想法、有要求…只是要求得建立在一個為人師表的原則上。

今天你是升學主義的老師,除了分數其他都不重要,所以你要求每個學生都要高分,錯一題就得再複習十次,可以。
今天你是適性教學的老師,除了學生學到東西,其他你不放在心上,所以考卷分開出題,針對不同學生有不同評分機制,可以。
今天你是體育培訓的老師,除了看見每次更完美的表現,你可以無所不用其極,高壓讓學生能突破極限、追求更好的成績,可以。

可是有的要求很不合理,就像上面新聞裡提到的那位老師。胖子不曉得現場發生的狀況是怎樣?也不清楚學生平常的表現是如何?但老師站在聽障生的面前,質問聽障生這樣聽不見嗎?並要求學生拔掉助聽器的要求,絕對是錯的!

聽障生因其聽力的狀況,會配戴各種不同的助聽器,有的是能輔助高頻的、有的是能聽見低頻的、文裡提到的FM調頻系統則像是收音機,你一定要調到某個頻率,才能聽見該電台的廣播,FM就是讓配戴發射器的老師的聲音能最大量集中到有接收器的聽障生耳裡。但這仍不表示聽障生就一定聽的懂。

胖子是台灣人,而且爸爸還是高雄人,每年回鄉下都是一整片的台語攻擊,每次一群長輩一起聊天,速度之快、頻率之高、偶爾還夾雜俚語…老實說很多句胖子聽的清楚,也曉得他們說的是台語,但就是聽不懂啊!

助聽器其實是個放大器,高階的可以排除一些環境雜音,讓配戴的學生可以更清楚地聽見人聲,但聽見聽懂,始終是兩回事,所以即便帶助聽器也不能保證其學習的成效。何況是要求聽障生拔掉助聽器!

以這位老師的要求,所以每個戴眼鏡、隱形眼鏡的學生都得要拔掉,然後她可以去問:都坐第一排還看不見嗎!
所以每個有腳會行動的學生,她都能要求學生去運動場上跑步,然後她可以問:都會跑步了還拿不了奧運金牌嗎!
所以每個有嘴會講話的學生,她都能要求學生上台唱歌演講,然後她可以問:都的講話了還不能發專輯、成為歐普拉嗎!

這根本就不合邏輯啊!

而且學生戴助聽器上課並沒有影響課堂的進行,坐在第一排,就是想要好好學習的表現之一。要是老師以其自身的想法,硬是覺得聽障生“應該“聽的見,就要求學生拔掉助聽器。那老師應該也可以不靠交通工具走路、游泳去國外進修,這不是做不到的要求吧?只要有心,總有一天能游到彼岸的土地上。

師者,所以傳道、授業、解惑也,針對學生最弱的地方,要求學生一定得要克服,這是要求還是強求?胖子真心認為…該名老師對於聽障生的認識真的不足,非常需要重新認識一下聽障生的特質與狀況,但看見報導裡她的申訴有一大堆的狀況來看…老師最該做的是就是檢討自己的立場與態度,重新檢視這樣的要求究竟是合理的要求還是一種針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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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參與談「避難收容處所」公園

由 阿里 在 週六, 06/03/2017 – 13:20 發表

公民參與談「避難收容處所」公園—市府在鄰里公園標示告示牌的暇想與設計設施設備空洞化

避難收容處所的綠色看板,看板上右方3/5為大安森林公園周圍的地區圖,左方為文字及一個人跑步的圖像,看板上顯示「避難收容處所evacuation shelter,以及箭頭--->1200m 大安森林公園 Ta-an Forest Part」等字

圖說:避難處所圖示人民看懂了嗎?

請教各位人民看倌,在您居家、工作場所附近公園或周邊鄰近地,您看過這一面告示牌嗎?就您的讀(看)圖所知、認知、解讀會是什麼?政府要告訴您這避難收容處所是什麼意思?這個指示公園在緊急狀況時要做什麼(用途),您知悉公園於緊急狀態時會提供什麼日常功能?

在勘查臺北市各區公園無障礙環境時我笑了,不瞞您說我笑的非常詭異與嘆息所見。

話說公園環境一般規劃設計設施及設備相當多元化、多樣性,設計項目無所不包,至於設施內容品項就端視公園腹地面積大小來看容納量,以及鄰近的住民、里長、認養人或公司行號、民代、NGO等公民參與程度及意見來論影響力了。

試問咱們的鄰里公園要肩負「避難收容處所」環境設計、設施、設備、無障礙化等要件可有準備周全了嗎?還是僅只於官僚文化作業立牌、公開告示了事?

一座好公園,不管大小、環境設計、設施設備一定要無障礙化,這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很重要,強調說四次很重要。

眼見不如說明白了!公園設計要幾個出入口可不一定,少則一處,多則數處。但是,有無無障礙,可不一定。

站在公園角落,由公園外部朝公園內部拍攝,一個弧形的紅磚道,右前方有兒童遊戲設施,左前方有一位紅衣女士坐在輪椅上,照片正中央則為數棟綠樹。

圖說:四角落出入口完全無斜坡設計

 在出入口斜坡處最好拉1比20以上斜坡度,設計坡度愈平緩愈好才不會造成輪椅或嬰兒車爆衝現象,另外絕對不要在出入口斜坡面上鋪設任何型式導盲磚及警示磚,因為它與各式各樣之細輪胎、細高根鞋、旅行箱等造成互斥跳動情勢,造成上述對象及讓輪椅族朋友感受到相當地不舒服感,甚至於有些脊髓損傷者在受到刺激後催化尿尿感。

公園樣態很多,設計也不一。公園面積視基地線規劃設計常有人行道與無人行道之分,常依基地地形、土地地貌、海拔高程、自然生態、地景景觀等等而論。

公園基地周圍設計會有或無排水溝之分,常見鋪設制式灌模製排水溝蓋產品,其中一側排水溝緣隆起約3-5公分邊界線施工。此產品不友善係在出入口處鋪設邊緣隆起製品,造成高差凸出正好與細小輪胎行進間正面接觸碰撞瞬間,致使坐在上面的人形成大小不一的衝擊震撼與飽受驚嚇,甚至前傾倒垃圾狀,如果鋪設無邊緣隆起產品就不會有此驚嚇現象。

按無障礙設施設計規範在出入口動線周圍150公分內,設計要求排水溝格柵的間隙為1.3公分內,所以舊有排水溝之洩水排水格柵3公分是錯誤的,以及格柵要與出入口形成垂直方向設計,才不會造成平行方向之細小輪胎及白手杖陷入孔洞內又被狠狠的卡住。

排水溝水平高程如果沒有抓好排水線(洩水斜率1/40 約2.5度/%)與順平施工方向就會有淺V字型漏斗狀情勢,常使輪椅族及嬰兒車(不確定是否腦震盪跡象)陷落,不安、順暢、舒適的通行,而且還會上演重量加速度一路溜滑,嚴重則造成翻車摔下來,不可不慎重其事。

再來檢視公園內外動線,有主動(幹)線(150公分以上)與副動(幹)線(70-90公分以上)之分別設計。首先面寬度很重要尤其要做為避難收容處所,至少150公分以上讓輪椅、嬰兒車等安全雙向通行無礙,當今高齡化社會人口不可逆,在緊急疏散大量周邊人口時能夠順暢又安全進入公園內,絕對會用到這動線空間,甚至於要求愈寬愈好,如寬度低於90公分以下,長遠之計,最好間距每隔60公尺處就設計一處150平方公分等待平台,有備無患且無損失。

所有動線絕對不要有斷層規劃導致產生階級設計通路(輪椅族障礙),也許基地、素地因自然地形、地貌景觀、海拔高程、自然生態、地景景觀等諸多變因改變公園形態樣貌成為特色,或也許景觀設計者食古不化設計出不合人性生活環境,如拱橋坡度過陡坡形成障礙地雷,這些都要盡量避免出現,才不會造成不實用又傷害性命的公園地雷。

公園好與不好,從動線整體規劃,出入口坡度平緩度,鋪設鋪面品質等等設計見真章。

公園內部樹林間有一條弧形水泥步道,路面平坦。左則路邊則有一座公園椅,再過去則為公園內部的小河。

圖說:流暢又無障礙的鋪面與動線設計

動線鋪面之鋪設材料、要平整、硬面,止滑設計。反之不規則的砍石面凹凸不平則不利於各式各樣細小輪胎的輪行,另外磁磚(釉面)遇雨就濕滑,一定會讓不小心者滑倒失控受傷,再者鋪設間隔式之石板塊通路造成斷面,而且老少、傷病步伐及跨距不一樣,行走步調也不同,在平行移動沒有設計好為無障礙,要做為「避難收容處所」就搶救行動或運送物資時,會是嚴重的平行輸送路線障礙,百害無一利,而且一無好處!

想不通生態維護者為何常在公園動線鋪設難行又痛苦的透水磚?即製造障礙與不友善的環境,您看在非動線及曠野處是不是自然滲透雨水進入地下儲存著,再說這般動線係專為供人行動與輸送用途當然要無障礙規格,不是嗎?想的太複雜,搞的太多元,反而是敗筆!

供給水源部分,分為公園內洗滌、澆花、飲用水等用途。但是,很少數有供應飲水機設計。有些是零星的分散裝設幾處水龍頭,而且選擇設計的位置相當不友善,只有現場工作人員知道在那裡,甚至於是被上鎖的情形管制,又水龍頭柱體設計出水口也高低不一,下方又胡亂設計10公分石材圍繞排水空間造成一般輪椅族不方便可及性清洗、不容易接近使用水源;其實與動線連接處設計開放式150平方公分的平面,水龍頭下方50*50平方公分排水口設計就行。

建築師、景觀師,欠缺人文素養內涵,愛搞障礙的涼亭設計!讓人無法忍受劣品營造業。

涼亭部分,最不友善的設計為階梯,既傳統、又高不可攀!一階又一階,加上陡坡設計等障礙,簡直是高牆隔離,還有空間已經過小了,內部設計又是固定式的石椅、石桌,造成手動及電動輪椅、嬰兒車、電動代步車等使用者完全被排除、隔離在亭台樓閣外,任其曝曬太陽、淋雨加身,真是莫名其妙、愚蠢至極的設計!完全缺乏融合設計、通用設計概念在作祟。

涼亭設計簡單化,地板不用墊高,如果基地墊高,就要考量主要出入斜坡度之容許度與安全性設計,不要施作固著式桌子、椅子等,內部設計只要兩側(雙出口)或三側面(單出口)各有座位一半席位設計就夠了,如此提供手動及電動輪椅、嬰兒車、電動代步車等有一席之位置可用,關鍵界面出入口動線、連接線、坡度、迴旋處不要有固著式設施設計造成各方阻礙情勢。

無障礙廁所不可少,而且不能只有一間,最好全是設計無障礙廁所,如此在避難時老弱婦孺障礙者才夠用、一般人也可以供用。

設計電源供應,炊具設施設備,水龍頭分佈,應全面可及性與無障礙化,朝向通用化設計非常重要,衡量基地空間、預備容留量,設計需求數量絕對不能馬虎僅只一處低標應付了事。

適度與適當的開放空間規劃設計很重要,平時可做為日常活動或運動空間使用,緊急避難時又可搭帳蓬安置等多功能用途,只是要如何選擇鋪設什麼樣的材料素材,如自然植草,水泥鋪面,或因地制宜設計。前提是該處有無考量納入「避難收容處所」用途規劃,至關重要。

遊戲場(共融遊具)、廣場(多功能)、舞台(觀眾席)等可融合平面區域或地形落差環境中,惟無障礙動線區、親子互動區與觀賞視線(角度、高度)必須要有能見度與穿透性之考量設計。

無所不包之小「公園」與大「公園」兼任「避難收容處所」要在關鍵時刻扮演一堆避難角色、災害輔助功能、應急臨時生活所需等確實不容易盡善盡美,以及滿足日常生活與災害需求。

惟政府機關既然已定位預備「避難收容處所」用途,可否先想清楚要那些設施設備項目,要能發揮多少避難輔助作用,不能只有用告示牌展現方式一筆帶過為之,至少要邀請公民參與方式、相關團體、社區住民等一起對話腦力激盪,好好的展開對話聽取意見,表達建言需求內容再設計品項、動線、無障礙等,如此建立官民共生共存,如期發揮防災功能,人民之幸也。

2017年世大運缺乏完善無障礙相關新聞記事簿

由 33 在 四, 08/24/2017 – 00:46 發表
8月2日
發文處:臉書社團:隨意自在,所行無礙
發文者:Tracy Lin
文: 我想去看在南港展覽館的世運韻律體操。主辦單位說:“該賽事場地沒有安排輪椅觀賞區”。請問我就別想了,還是值得花時間精神去爭取?
https://www.facebook.com/groups/sunable/permalink/1444547068944109/

8月18日
發文處:鳴人堂
發文者:石明謹 https://opinion.udn.com/opinion/story/8496/2654501 (發文日:8月21日)

【彰顯國力的世大運,也暴露了對身障者的歧視】
摘:8月18日起足球賽事在輔仁大學提前起跑,其中台灣的男女足代表隊同一天登場,也吸引了數千民眾到場觀戰,其中有一位五歲的小女童,因為先天性的障礙,肌肉無力,無法正常步行,必須使用助行器或是娃娃車推行,當天跟著父親到輔仁大學觀賞足球賽事,因為看到現場有電梯,於是詢問工作人員是否可以搭乘電梯,工作人員的回答是電梯位在管制區內,只有選手、裁判及大會的FISU官員可以使用,於是家長也只好帶著孩子自行走樓梯上看台。此時在旁的同行者看到有輪椅搭乘電梯,於是再度詢問工作人員,並出示小朋友的身心障礙證明,得到的回答竟然是:「因為剛剛那位先生不是推輪椅、是推娃娃車,小朋友也還可以走,所以不能搭電梯,電梯是給身心障礙人士搭的。」換句話說,工作人員的意思是,這個小朋友雖然殘障,但是她自己要用助行器不要用輪椅,顯見障礙還不夠,所以不能使用電梯,小朋友只有五歲,但是聽得懂大人的對話,無論如何就是要她自己想辦法爬上去,雖然可以由大人抱著她上去,但她已經感受到這環境對她並不友善,原本興高采烈來看足球,現在吵著要回家。經過在臉書上面的轉傳發酵,終於在第三天得到了輔大場館人員的回應,他們表示電梯在選手教練、裁判、FISU/FIFA代表等人員活動管制區內,所以沒辦法自由通行,而且動線規劃早已完成無法變動,只能加派人員在樓梯處協助協助娃娃車等行動不便者上樓梯。有說等於沒說,如果你還是叫身心障礙者爬樓梯,他們的親友自己來就可以,真的不用勞煩,動線不能更改也不是不讓障礙者搭電梯的理由,電梯上貼有身心障礙標誌表示身障者可優先使用電梯,必要時連選手、裁判、官員都應該先禮讓障礙者使用,這才是身心障礙電梯的真諦!

8月19日
發文處:個人臉書
發文者: 何秀君
文:沒有斜坡,5~8名帥哥抬我上去,害羞死了,第一次被眾多帥哥圍繞,把我的腳抬起來(指輪椅),都被看光光了,哈…(不解為何沒有做斜坡讓輪椅走上去呢?我沒有陪伴者,故無法拍照給大家看。)

附記: 不能坐電梯的原因:被告知「是因為抗議人士關係,不得不繞路、被抬」

8月19日
發文處:個人臉書
發文者: 凱帥哥 https://goo.gl/nJnaZf
文: 分享我在世大運開幕典禮所發生的故事:明明我持的票卷是輪椅席入場,為什麼不帶我走無障礙通道(這裡的地理環境我算熟悉),偏偏要帶我走旁門走道,眼前的六個階梯阻礙在前方,在錯愕的情況下,工作人員突然湧進二話不說的,沒有詢問當事人的同意,直接連同我和電輪的重量一起搬抬上去,就算你們是派有練過的,但事情也不是讓主辦單位這樣處理。

(隱含著一種訊息,殘障者為什麼不在家裡就好了,還要出門跟人家湊什麼熱鬧看世大運!心裡甚至想著你乾脆還是不要來看好了!)

8月20日
發文處:個人臉書
發文者:Chia-Liang Sun https://goo.gl/MyQu7z
文: 昨天去看世大運開幕,我持輪椅席票卷入場,走到輪椅區的路程中,居然遇到五六階的階梯,更扯的是,工作人員的解決方式居然是找來了六七個男生,硬生生把我連車帶人扛下階梯。當時來不及拒絕,後來想還真是危險。後來發現,輪椅區旁邊就有一座電梯,這顯然是導引錯誤的結果!另外,我的陪伴者的座椅居然是跟其他椅子的方向垂直,顯然是故障。實在有夠扯!

8月22日
關於世大運場內服務人員錯誤引導及影響障礙者參與國際賽事的權益_障權會聲明稿
發文者:台灣障礙者權益促進會 常務監事 許家榮
https://goo.gl/T6cxVa

8月23日
【自由時報】場館無障礙席放計分板、垃圾桶 世大運:將調整
記者:鍾泓良
http://sports.ltn.com.tw/news/breakingnews/2171273

8月26日
[自由時報]女坐電動輪椅爬坡看世大運賽事 警伸援揪感心
記者周敏鴻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174886

8月30日
[聯合報-民意論壇] 身障者:世大運應健全無障礙環境
投書:張彥逸
(連結失效)

家人及親密愛人行動不便者就該被禁錮起來嗎?

由 阿里 在 週一, 10/23/2017 – 18:11 發表

舊式公寓裏有一位男士正推著爬梯機下樓,另一位男士則站在一1樓樓梯的前方。

按內政部網頁公告房屋稅籍住宅類數量(宅) 105年底止統計全國1至15層樓有8,447,017戶,1~3層(宅)3,980,464戶(比例占47.12%),4~5層(宅)1,896,524, (比例占22.45%)。全國房屋1~5層(宅)總共合計69.57%有垂直障礙的環境問題。

易言之,合計有5,876,988戶可能有需求及被正視看待行動障礙服務的事!若以5戶1人推估需求,就有1,175,397.6人要出門或回家的問題要解決上下樓。

數字還不包括六樓以上有電梯設施設備戶在內未被紀錄的大樓障礙黑數,換句話說,有些大樓是將基地第一層墊高在一百公分以內的高程設計,如此設計基地一樓或電梯出入口就產生五至六個階級障礙,行動不便者上下樓就困難重重!

統計數字會說話,不說出不代表沒需求,從上述將近三分之二沒有電梯設施設備,尤其老舊建築物絕大多數多有垂直障礙問題!如,要去門診,抽血,復健,回診,洗頭,公園休閒,婚喪喜慶,社會參與等人際互動、交誼您說該當怎麼辦?

分析台北市有890,039戶(1~5層/宅),其中1~3層(宅) 84,521(比例占9.50%),4~5層(宅) 395,839(比例占44.47%),1~5層(宅)合計53.97%。又30~40(含)年比例(%)占38.04%,40~50(含)年比例(%)占20.87%,50年以上比例(%)占5.13%。

台北市有890,039戶,若以5戶1人推估需求,就有178,007.8人有需求。

分析新北市有1,552,780戶(1~5層/宅),其中1~3層(宅)508,657(比例占32.76%),4~5層(宅) 330,715(比例占21.30%)。1~5層(宅)合計54.06%。又30~40(含)年比例(%)占27.45%,40~50(含)年比例(%)占11.89%,50年以上比例(%)占2.62%。

新北市有1,552,780戶,若以5戶1人推估需求,就有310,556人有需求

老舊房屋要整合都更改建,一時三刻救不了現實存在的樓梯障礙問題!

有人說搬家解燃眉之急,惟搬家只是加速老人家加深環境衝擊,頓時失去左鄰右舍的落漠與空虛!人民要問中央及地方政府,長照服務到底在做什麼?

全國那些縣市有提供爬梯機服務?

目前新北市補助爬梯機上下樓服務方案共計7區(後續將開放全市區),分為三重、新莊、板橋、蘆洲、中和、永和、新店等地區,首先必須申請蘆洲輔具中心【02-8286-7045】職能治療師到宅勘查樓梯無障礙檢視通過,並且符合爬梯機輔具能安全操作之條件下才行,其次補助金額分為一般、中低、低收等三種身分/對象,金額按樓層高低及身分/對象給予不同差額補助費設計,按106年服務計畫委由《行無礙協會》辦理到宅專人專機服務作業【02-2599-4649】。

相較於淡水河右岸的臺北市又是如何提供服務呢?

臺北市現行提供28台履帶型爬梯機,輔具中心12台、西區輔具中心3台(委託伊甸基金會),民間單位伊甸基金會提供13台租借使用模式。如經評估環境符合爬梯機產品規格,則提供一個月免費借用服務,於借用前提供操作者指導及訓練。以自取為主,如民眾無法自取,始自行接洽計程車或由廠商運送。

等!等!等!等到天荒地老!

要排隊等待有空機才輪得到使用,問題是服務使用者當下有迫切性上下樓需求,如出院計畫、門診、復健、社會參與等等,試問能一直等下去嗎?

您勇敢嗎?坊間有人用揹的,抬的,扛的,真是五花八們提供服務!

人民一樣繳稅給國家、給地方政府稅收!若以雙北市爬梯機上下樓服務做比較,就可知道全國那一個直轄市政府在服務!那一個仍然耗在一旁等待服務!

身體行動不便者就該被禁錮起來嗎?要尊嚴,要生活品質,想一想,您的家人及親密愛人的命,因高齡老化、器官退化、膝關節、髖關節、肢體障礙等諸多因素造成不便日亦增多,現行長照服務內容又無法滿足個案樣態需求怎麼辦?

《行無礙協會》需要您伸出援手捐款支持服務,讓更多及時有需求服務的使用者獲得資源。

 勸募經過衛福部核准字號(衛部救字第1061361735號函)辦理,

募款專戶:中國信託銀行民生分行73854-0040300,戶名:社團法人台北市行無礙資源推廣協會,

電話:02-2599-4649

英國障礙歷史月開跑

由 HumidryKuo 在 週五, 11/17/2017 – 00:00 發表

每年11月中旬英國障礙歷史月開跑,今年的主題是英國障礙藝術運動,National Disability Art Collection& Archive (NDACA)非營利組織,長期系統性地蒐集障礙藝術創作的作品,相關物件,記錄英國障礙藝術運動的發展歷史資料庫,今年開始一個有趣的計畫,蒐集過去不同時期英國障礙者抗爭運動所設計的t-shirts, NDACA今年與障礙歷史月合作, 製作了四支精彩的動畫,介紹social model ,障礙與文化表述,障礙藝術與障礙政治,英國障礙藝術運動。

障礙歷史月每年都設定不同主題,想起在英國那幾年,障礙研究的學生都很忙,學校社團跟障礙研究中心都會安排一跟年度主題相關的系列活動,印象中談過二戰傷兵與障礙,或是探討文學電影中的障礙表述。這些活動很重要的目的透過回顧特定主題的英國障礙歷史,提升社會大眾障礙意識。而當時間的序列被展開,障礙人權的發展也開始讓人有感,人們似乎很自然而然的會從過往的經驗,檢視當代障礙者群體的社會處境。在想英國在障礙歷史研究的發展,如何系統性的去梳理障礙歷史,要有多深厚的文化底蘊與社會意識,才能走到這一步?台灣障礙歷史的建構,似乎還有長路要走

網路連結: http://ukdhm.org/disability-arts-movement-in-uk/

anythingbutsorry活動迎接唐氏症北鼻到家裡

由 chun-yu 在 二, 12/05/2017 – 00:00 發表

[家庭]對於即將迎接、或者剛剛迎接唐氏症北鼻到家裡的朋友,你應該說什麼? 加拿大唐氏症協會推出了 #anythingbutsorry 的活動, 用俏皮的小卡以及唐氏症者的示範(還有拍攝花絮)告訴你,你可以高聲祝賀、可以促狹地說自己絕對不會幫忙換尿布、甚至問婦產科醫師是不是很帥,就是 #別說抱歉或遺憾。如果有時間,可以看看他們的Youtube播放清單,還有唐北鼻問答。

Anything But Sorry: The ‘S’ Word(原汁原味未消音版本。因為唐氏症者跟大家一樣都有權罵髒話<=兩位媽媽好讚啊)

為什麼Sorry是個不好的字?當醫護人員、身邊親友一直不斷說遺憾、說抱歉,爸媽時常覺得好像是自己做錯了什麼。很喜歡這段裡面有些爸爸媽媽所說的「請你祝賀我、因為這是件值得祝賀的事。你可能有很多的假設,覺得我們即將面對很多難關,你們有著滿滿的善意,但”抱歉”真的不是這個時間點最好的字詞選擇。就像你不知道你的孩子長大會變成毒蟲還是去當成功的醫生一樣,不管怎麼樣父母總是會擔憂的。Sorry這個詞暗示了我的孩子會受苦…但我的孩子並沒有在受苦。我只看到她不斷打破別人設下的限制,不斷成長。」

原文網址

https://anythingbutsorry.com/

工作讓障礙者經濟自足及應得的尊重

由 chun-yu 在 二, 12/19/2017 – 00:00 發表
今年的CNN年度人物Amy Wright有四個孩子,其中兩個是唐氏症者。她在社區開設了一間咖啡廳,有40名智能與發展障礙者員工。這些員工在過往都沒有工作,但現在社區裡的人會想進來跟他們說話跳舞。不知不覺地,這家咖啡廳也成為凝聚社區共識的中心。致詞時Amy對她的孩子說:“我才不會為了世界改變你們。但是我會為了你們改變這世界(I would not change you for the world- but I will change the world for you.)” 。她說,人們對於不熟悉的事物往往多所畏懼。所以她決定要讓大家看見她們的生活。

能夠有一份工作不僅僅讓障礙者經濟自足,也帶來他們應得的尊重。照片裡的先生叫Matt,他跟其他的員工都說,有工作讓他們充滿自信,也讓世界改變對障礙者僅能依賴他人的看法。另一個員工Jessie說:”我為大家帶來笑容,而且還有錢拿。這多棒啊!”